※ 引述《clark2644 (Buddy Lee)》之銘言:
: 立法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加重虐待動物罰則,更率先亞洲各國,明
: 文規定禁食、販賣犬、貓肉。創立於香港的「世界愛犬聯盟」及其在台成立之行動團體「
: 動物守護者」,與多名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宣示將協助落實動保立法精神。
: 立法院於4月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除加重虐殺動物之處罰至2年以下有期
: 徒刑、最高新台幣200萬元罰金外,更新增禁止食用、販售犬、貓肉及其副產品,違者可
: 處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罰鍰之條文,使我國成為亞洲首個該立法之國家,領先中、韓等
: 國。
: 世界愛犬聯盟及今日宣誓成軍的「動物守護者」,今邀請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
這法令有瑕疵吧?
我很喜歡貓狗 但也不應該這樣立法,這條法令變成亞洲第一 也沒什麼值得驕傲的吧..
這法條 應該要改成,不得食用 殺害 他人養的貓狗
主人 也要確保寵物有晶片 項圈 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