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測事實就是合意性交阿
而且因為林年滿16所以父母無法告性侵
所以就說對方誘姦
也只有推倒對方身上說誘姦
才能保全女兒的名譽
現在就是要為林的死隨便找一個人出來負責而已阿
16歲雖然不夠成熟
但絕對有基本判斷能力分得清楚什麼是yes or no
16歲已經有性自主權 只要不是強制或性交易 法律上是沒問題的
而且補習班師生之間根本無實質的權力關係
合理推測整件事是
林以為跟補習班老師兩情相悅
之後發生關係
但後來才發現老師有家室覺得受騙
因此心靈受創
可以說補習班老師是渣男 愛情騙子
但說他誘姦?? 這就太超過了
任何年齡的人都有可能遇到愛情騙子
難道45歲被騙、
男女高中生交往被劈腿
事後都可以指控對方誘姦嗎
這老師絕對是沒職業道德的
但林的自殺原因應該是要看她憂鬱症的諮商或是就醫紀錄
而現在所有人把這件事當成林自殺的因果關係來罵這位老師
才是更莫名奇妙
不管林選擇了生或死
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
現在這種找戰犯、未審先判的風氣
才是社會應該要先檢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