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4-30 12:57:55
誘姦=騙砲
騙砲不應該看兩人的整段關係
而是著重在打砲
人不是隨時都在想打砲
打砲應該有誘因
這個原因是不是用詐欺達到目的
才能是否為騙砲的判斷基準吧
: 這是一篇問題文,
: 看了版上好多討論,幾乎都訴諸感情,用邏輯來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問題:
: 一個16歲女孩子在不受強制力、藥物迷昏、威壓利誘的情況下與老師發生關係,
: 為什麼這算是誘姦,而不是合意性交?
不覺得是年齡問題 只是年齡小判斷力沒這麼好
而且被騙砲身分不應該侷限於師生戀
很多時候 人就是會被騙砲
: 上述問題的補充:
: 我認為老師是人渣,
: 我也認為師生戀不應該(我本身是老師,也很反對)
: 男老師縱使與女學生歡天喜地發生關係,也是錯誤行為。
: 不過,同樣是罪,偷竊與殺人不能以同樣標準視之,
: 我還是想問,為什麼不說合意性交,而說是誘姦?
是詐欺
: 延伸問題:
: 如果說,一個男人用自身優勢與幻想,使女孩子與其性交,這樣子的前提為真。
: 那麼,假設我因為新垣結衣的美貌、可愛、談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誘姦?儘管做
今天我老婆結衣 大家都想跟他發生關係
可是結衣 如果叫你去買點數 才要跟你見一面 沒有人會質疑不是詐欺
但是 今天一個高富帥 講一堆做不到(但女方認為可行)的花言巧語 騙到砲
卻一堆人說這只是道德問題 我真是滿臉黑人問號
難道身體權利輸給財產權嘛
今天路上遇到人家在賣愛心筆 你可以報警用社維法
可是今天遇到一個8+9天天盧你打砲 卻拿他沒轍
等到有一天意志不堅 被達成目的後
每天懊悔 還要被嘴說你倆合意性交 沒問題的
這真的合理嗎?
下面延伸就不回惹
作者: ninggo (穿著褲子的男人)   2017-04-30 12:59:00
亮亮要不要也來寫一篇xD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4-30 12:59:00
詐騙集團認為自己在工作
作者: charles520 (￿艢 ￾ N￾ ￾ ￾)   2017-04-30 13:00:00
你懂的好多喔!法律系的喔!人家以死明志了唉!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4-30 13:02:00
立一條母豬法好了 打炮後24小時內不爽 砍gg你說好不好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7-04-30 13:02:00
冥燈滾,害我輸一堆錢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4-30 13:03:00
以死明志...這有待商榷
作者: Toser168 (Toser168)   2017-04-30 13:04:00
天天盧其實你可以說他性騷擾啊XD
作者: edvoyage (旅途)   2017-04-30 13:05:00
乾脆立法婚前性行為一律死刑,就不用怕騙炮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4-30 13:14:00
說不合理 不然是要贊同可以後悔提告右肩嗎?就是女生終身無性自主權的概念囉
作者: GAOTT (杜鵑)   2017-04-30 13:20:00
LYS現在是打算冥母豬?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4-30 13:21:00
同意性交 跟不同意沒有模糊空間 堅持同意後還是可告不就是沒有性自主權的概念?不然問你 半推半就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還是有其他解釋跟詐術性交罪差在哪?你認為是當下無回應事後後悔 那就算乘機性交猥褻罪討論沒意義阿 只有她父母有資訊 道德不允許師生戀你討厭老師 就用社會道德抹殺斷他補教生涯要法律上定罪 只能看她父母出面告 目前可靠資訊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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