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作者: greenatw66 (Daniel)   2017-04-30 16:28:25
※ 引述《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之銘言
: 這是一篇問題文,
: 看了版上好多討論,幾乎都訴諸感情,用邏輯來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問題:
: 一個16歲女孩子在不受強制力、藥物迷昏、威壓利誘的情況下與老師發生關係,
: 為什麼這算是誘姦,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問題的補充:
: 我認為老師是人渣,
: 我也認為師生戀不應該(我本身是老師,也很反對)
: 男老師縱使與女學生歡天喜地發生關係,也是錯誤行為。
: 不過,同樣是罪,偷竊與殺人不能以同樣標準視之,
: 我還是想問,為什麼不說合意性交,而說是誘姦?
: 延伸問題:
: 如果說,一個男人用自身優勢與幻想,使女孩子與其性交,這樣子的前提為真。
: 那麼,假設我因為新垣結衣的美貌、可愛、談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誘姦?儘管做
: 的時候歡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傑衣這麼可愛,我就不會想跟她做愛了,所以我被是被
: 錯誤的認知而做出錯誤的結果,縱使是新垣結衣的靈魂,外型只要換成寶拉,我就不
: 延伸問題2:
: 如果說,延伸問題1不能類推的原因是,男老師用的騙人伎倆更無恥,他以愛為名,故
: 為誘姦。
: 那麼,是否任何一對未結婚的男女,分手後,女方都可以控訴男子誘姦?只要當初有結婚
: 的雙方共識,女方甚至男方都可以指出,是因愛為名而做。
: 最後,補充兩點,
: 補充1:
: 只有與年滿16歲的少男少女性交,才犯罪。若合意性交當下,男女雙方同意,則不算犯罪。
: 補充2:
: 斯德哥爾摩症的意思是被侵害後愛上對方,但是按照時序來分析,將做愛視為一個侵犯,
: 斯德哥爾摩症在整串討論中沒意義,我想討論的只有做愛當下,歡天喜地的行為與結果。
: 補充3:
: 補習班老師與女學生之間的權力影響極小,當然,我不能說沒有,可是比起老闆對女員工
: ,教授對研究生,甚至社團學長對學妹而言,補習班老師的權力可說是極低,我不認為可
: 以以此身分表示女方是受到威壓利誘,不得已而從之。
: 最後補充,
: 我發自內心覺得老師是錯的
: 身為一個教育者,男老師與女學生做愛,不管有任何
: 至少在我的價值觀內,就是錯誤
: 不過,或許是我的腦袋很死板
: 不過,或許是我的腦袋很死板
: 非常在意就事論事,
: 我只想問一點,
: 究竟,一個16歲的女孩子,兩情相悅地與無法影響他畢業證書與學校考試成績的補習班
: 老師進行性行為,
: 而能以「誘姦」相稱?
: 若能,什麼不能以誘姦相稱?
誘姦其實是當事者的感受不是法律,
但許多鄉民氣憤的本質是老師的不道德,很多不道德的行為並不違法,只能說這是個人渣,
道德與法律 兩方都是對的,沒有一方是錯的
當理性與感性 放在一起討論 ,雙方陣營都只針對特定論點堅持 很容易變成辯論
當討論變為辯論 就容易情緒式爭辯,多同理另一方的角度會發現大家是相同的
其實絕大部份的鄉民應該都是譴責 老師的不道德,也知道他可能不違法
很多人都很氣憤,所以想讓老師付出代價
但不要波及對方的家人朋友,正義會變成不正義
生命的消逝已成事實,應討論如何不讓憾事重演
這件事其實不只有一個問題造成的悲劇,老師不道德是最大因素
抽離情緒,分析各種原因 討論如何預防及幫助其他類似受害者 更重要
我能力不足,這部分就由各位能者討論了
逝者已遠,願悲劇不再重演
作者: poopllll   2017-04-30 16:29:00
法律不是服務當事者的感受尼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4-30 16:29:00
道德,法律都沒問題,所以才一堆人崩崩
作者: dnzteeqrq (大隻貓)   2017-04-30 16:29:00
在你發這篇時,不知道又有幾個人受害了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4-30 16:29:00
窩一職覺得很奇怪 這件事情明明用道德就可以解決的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4-30 16:30:00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好像硬要套上法律才會爽 但是阿法律上來說就是沒犯法的證據啊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30 16:30:00
可是女作家主張通奸除罪化呦 看來不是道德問題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4-30 16:30:00
應該是說誘姦的道德有問題吧,不跟你結婚就要毀掉人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4-30 16:31:00
也是啦 咱家就是比較保守唄
作者: Arbin (路人_Lv菜逼八)   2017-04-30 16:31:00
我怎麼覺得她主張通姦除罪化和現在討論的事情是兩碼字事…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7-04-30 16:32:00
主張通姦除罪化感覺是在這條上吃過虧吧
作者: poopllll   2017-04-30 16:32:00
若要說道德,不知道事主的信仰怎評論道德尼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30 16:33:00
就是她也明知老師結婚了還是願意當了小三啊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7-04-30 16:33:00
在結婚典禮當眾講支持通姦除罪化 超棒的 鳩咪
作者: jzzy (濕底下請找我)   2017-04-30 16:34:00
新婚就說“通姦除罪化”太強啦 你是他老公臉不會綠嗎?呵呵
作者: poopllll   2017-04-30 16:35:00
怎不是她老公也鬆一口氣尼
作者: jzzy (濕底下請找我)   2017-04-30 16:36:00
他老公好可憐 幫他老公qq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30 16:37:00
這要怎麼解決? 回到以前禁師生戀? 還是說拉高到18歲?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4-30 16:41:00
會主張通姦除罪化只怕是因為曾經被通姦罪戲弄過不能從欺負她的人那裏討回公道反而被威脅
作者: guguguuu (咕咕咕)   2017-04-30 16:42:00
我沒受過通姦罪、賭博罪的虧也是主張除罪化 誰說主張通姦除罪化就當過小三?
作者: poopllll   2017-04-30 16:45:00
怎不直接解除單一配偶制度尼
作者: guguguuu (咕咕咕)   2017-04-30 16:47:00
這是你自己說的 人家可沒這樣講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30 16:49:00
合意就小三丫 不合意就強姦丫 自己選一要相信哪個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7-04-30 16:52:00
假設因為被通姦罪戲弄過 一方面不就代表可能成立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04-30 16:54:00
道德的問題在於有家室還跟學生上床談戀愛吧 其他法律就zz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30 16:54:00
如果小杯是她 按小杯的po文來看就是小三無誤了
作者: c93jo6 (海倫)   2017-04-30 16:57:00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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