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真的很愛他!13歲少女懇求法官判性侵男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7-04-30 19:57:42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52387
我真的很愛他!13歲少女懇求法官判性侵男友無罪
2017-04-30 13:1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0歲林姓男子在臉書交友平台認識13歲的小萍(化名),兩人
陷入熱戀,並發生3次性關係,小萍父親查覺後怒不可抑,堅持對林男提告,但法院審理
時,小萍哭求法官不要判男友有罪,在法庭大方告白說「我真的很愛他(林男)」,高等
法院審理後輕判林男2年6月徒刑。
我真的很愛他!13歲少女懇求法官判和她三度性交的男友無罪,高院考量兩人是男女朋友
關係,且林男也認錯,輕判他兩年六月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我真的很愛他!13歲少女懇求法官判和她三度性交的男友無罪,高院考量兩人是男女朋友
關係,且林男也認錯,輕判他兩年六月徒刑。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法庭上,林男表示知道小萍才13歲,年紀輕,和她發生性行為很不應該,但很喜歡她,才
衝動犯下大錯。
小萍則不吝於大方示愛,強調她沒有要告林男,兩人是真心相愛,此案是她父親堅持提出
告訴,她懇求法官不要判男友有罪。
高院認為,兩人透過臉書認識,並成為男女朋友,林男控制不住情慾觸法,其犯行已對小
萍身心造成負面影響,但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並認錯,將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徒刑的「與未
滿十四歲女子性交罪」,減為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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