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夜貓看社會/富二代畸戀3歲男童 拐殺焚屍裹成「泥娃娃箱屍」
3.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纖維董座王邦鏞拐殺三歲男童,自始至終未承認犯案,逍遙法外20年。
(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文/含哮扮不顛
長輩親吻或擁抱幼童,常被視為是疼愛的行為,卻有人對幼童做出過於親暱,甚至
超乎常規的舉止,到最後變成焚屍棄屍的恐怖命案,更可惡的是,兇手最後只被判
了15年半定讞。
民國80年10月9日,清潔人員在國道中山高北上新營路段一處草叢裡,發現一個被
丟棄的花色格紋大皮箱,打開來一看,裡面竟然是一具被燒得焦黑變形,還裹滿泥
巴的嬰孩屍體。
經過追查,這具焦屍正是失蹤18天,年僅3歲的鄭小弟。鄭小弟的父母趕去認屍,幾
乎昏厥,不敢相信活潑可愛的兒子死狀這般悽慘。他們在第一時間,就跟警方說,
兇手就是他們的工廠老闆,王邦鏞。
民國80年,王邦鏞才30多歲,長相斯文,還是個多金富二代,他接掌父親創立的嘉
義纖維公司,但一直沒有結婚,也沒有親密的異性朋友。
民國80年2月,都在嘉義纖維上班的鄭姓夫婦,為就近照顧兒子,就把剛滿3歲的鄭
小弟,帶到工廠去。王邦鏞就是在那個時候,看到了可愛的鄭小弟,對他疼愛有
加,鄭姓夫婦一開始不以為意,但過沒多久,他們就發現怪怪的。
每回鄭小弟去工廠,王邦鏞就會以買玩具、出去兜風等理由,帶男童外出。工廠員
工好幾次聽見,王男要男童叫他「爸爸」。他還把鄭小弟帶回嘉義市豪宅過夜,甚
至對男童做出吸吮、撫摸等過分親暱的狎弄行為。
▲鄭姓男童聰明伶俐模樣可愛,相當討人喜歡,兇手王邦鏞因對他產生畸戀,竟痛
下殺手。(圖/翻攝自網路)
鄭姓夫婦感覺很不對勁,又怕得罪老闆,偷偷把鄭小弟帶到民雄的外祖父家照顧。
之後王邦鏞輾轉得知,鄭小弟被送到某間托兒所,9月21日上午,他開車到托兒所,
把鄭小弟接走後藏匿。鄭姓父母發現小孩失蹤,透過老師轉述,是王邦鏞帶走男
童。
他們苦苦哀求王邦鏞,把鄭小弟還給他們,但王邦鏞堅決否認,甚至為了隱瞞真
相,刻意假冒綁匪,打電話到公司向鄭童父母,要求200萬贖金。
當時沒有人知道,在鄭小弟失蹤的第四天,王邦鏞因覺事跡敗露,在9月25日凌晨,
先用鈍器重擊鄭小弟,再將他勒死,焚屍並裹上泥巴,最後把屍體塞到花格子皮
箱,丟到中山高北上291公里的一處草叢。
王邦鏞從頭到尾否認犯案,他從更一審到更七審,都被判無期徒刑,卻沒被裁定收
押,在外逍遙20年,期間鄭小弟的父母不斷上訴。
▲王邦鏞每回出庭都堅稱沒有涉案,但他假造的勒贖電話通聯錄音,反而成為定罪
關鍵。(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2013年,最高法院佐以當年「假勒贖」的通聯錄音,認定王邦鏞是真凶,但更八審
訴訟,王邦鏞的家人提出已付給家屬380萬元賠償,鄭姓男童的父母也因22年漫長
訴訟,身心俱疲,最後選擇放下,不再追究。拐童焚屍的王邦鏞,最後被輕判15年
半定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29/911564.htm?from=fb_et_news
5.備註: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4-30 23:14:00台南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2017-04-30 23:14:00幹0量死甲甲 真的要全面撲殺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4-30 23:14:00甲甲就是這麼噁心
作者:
jho52106 (牽著手以為就能走到最後)
2017-04-30 23:15:00戀童甲應該是最恐怖的性格
作者: grandwar 2017-04-30 23:16:00
所以說 真的啊~哪有甚麼正義 有錢就是爽~哈哈
作者: grandwar 2017-04-30 23:18:00
難怪日本有地獄少女那種自慰作
作者:
Leebb (古人)
2017-04-30 23:18:00傳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作者:
x747 (skate)
2017-04-30 23:19:00明明女同就不錯反觀甲群...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4-30 23:19:00台南不意外
這判15年是怎樣?? 要碼沒證據無罪 要碼是殺人毀屍
作者: grandwar 2017-04-30 23:20:00
這種戀童癖又不分異同?帶風向喔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2017-04-30 23:23:00說女同不錯的應該不知道T有多恐怖吧
作者:
malaman (麻辣麵)
2017-04-30 23:24:00幹你娘 變態死甲 台灣真的有錢最爽
作者: ltjfw2012 2017-04-30 23:25:00
噁爛死臭甲
作者:
pigboss (Pwned)
2017-04-30 23:26:00後來去當神父了?
他可以在外面爽27年 錢應該起了不少作用應該是23年 進去關7年多又可以假釋
作者:
s150114 (湯姐姐)
2017-04-30 23:29:00誇張...
作者: sense10 2017-04-30 23:29:00
戀童甲 乃比愛滋甲更噁爛一萬倍的甲甲
作者:
peine (peine)
2017-04-30 23:49:00幹...要是我兒子發生這種事,我一定會殺了那個死畜牲
作者:
False 2017-04-30 23:50:00為什麼托兒所會隨便讓不認識的人把小孩接走?
作者: yumika 2017-04-30 23:54:00
什麼鬼法官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