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你這樣說,詐騙集團也不是犯罪囉?
只是說你中獎了!
只是說你兒子被綁架了!
只是說你的信用卡被盜刷了!
最後都是你自己心甘情願把錢轉給詐騙集團的啊!
為什麼說是心甘情願?
因為詐騙集團說的事很多都很好求證啊!
自己兒子有沒有被綁架,不會打電話問他?
信用卡被盜刷,不會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求證喔?
詐騙集團上法院如果說:「其實他就是想匯給我錢,所以才會相信我這麼瞎的說詞。」
你覺得法官會採信嗎?
同理,為什麼在性犯罪上很多人的思考方式就截然不同?
男人跟女人說我愛你,或甚至女人跟男人說我愛你
就等於她同意跟男人性交嗎?
就代表她說不要不是真的不要?
身為一個女性,我覺得如果一個女生覺得她被強暴
那她就是被強暴!
事情其實就這麼簡單
根本不用你從一大堆角度去「審視、分析」房思琪是不是被誘姦
難道你說她不是被誘姦,她就不會憂鬱症、不會自殺?
為什麼你會覺得自己有權利去否定或質疑別人心裡的感覺和想法?
※ 引述《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之銘言:
: ※ 引述《revive2016 (revive)》之銘言:
: : https://goo.gl/t2JFex
: : 林奕含:啊然後這則貼文也歡迎轉貼哦~
: : 3月他取消住院的安排
: : 因為有講座。。。
: : 我只是挑幾個段落寫出來
: : 一開始他說了
: : 1:00
: : 這不是一本憤怒與控訴的書
: : 思琪充滿柔情 心中是有愛的 有欲望的 甚至是有性的
: : 他不是一個女孩子關於被誘姦的故事
: : 6:10
: : 沒有受暴經驗的人說出父權強暴女權
: : 或者是體制強暴了知識是比較輕鬆的
: : 相對於作者我或者是有思琪這樣經歷的人
: : 對於一個即使是最親密的人
: : 對他說出我小時候愛上了強暴我的人
: : 對他來說是非常非常困難
: : 這不是一個關於被誘姦的故事
: : 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 : 11:30左右的地方
: : 他說生活在痛苦與暴亂中的自己也得不到救贖
: : 寫這本書他也非常痛苦 所以我不能祝福任何人
: : 不能祝福自己 不能改善任何事情
: : 這本書我沒有動機 沒有想去的地方
: : 13:30
: : 李國華他在書中的形象他絕對不是一個菁英份子
: : 他是一個二流的人
: : 他是一個在文化上有蒐集強迫症的人
: : 他是一個文化上的暴露狂
: 這是一篇問題文,
: 看了版上好多討論,幾乎都訴諸感情,用邏輯來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問題:
: 一個16歲女孩子在不受強制力、藥物迷昏、威壓利誘的情況下與老師發生關係,
: 為什麼這算是誘姦,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問題的補充:
: 我認為老師是人渣,
: 我也認為師生戀不應該(我本身是老師,也很反對)
: 男老師縱使與女學生歡天喜地發生關係,也是錯誤行為。
: 不過,同樣是罪,偷竊與殺人不能以同樣標準視之,
: 我還是想問,為什麼不說合意性交,而說是誘姦?
: 延伸問題:
: 如果說,一個男人用自身優勢與幻想,使女孩子與其性交,這樣子的前提為真。
: 那麼,假設我因為新垣結衣的美貌、可愛、談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誘姦?儘管做
: 的時候歡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傑衣這麼可愛,我就不會想跟她做愛了,所以我被是被
: 錯誤的認知而做出錯誤的結果,縱使是新垣結衣的靈魂,外型只要換成寶拉,我就不行
了
: 延伸問題2:
: 如果說,延伸問題1不能類推的原因是,男老師用的騙人伎倆更無恥,他以愛為名,故
: 為誘姦。
: 那麼,是否任何一對未結婚的男女,分手後,女方都可以控訴男子誘姦?只要當初有結
婚
: 的雙方共識,女方甚至男方都可以指出,是因愛為名而做。
: 最後,補充兩點,
: 補充1:
: 只有與年滿16歲的少男少女性交,才犯罪。若合意性交當下,男女雙方同意,則不算犯
罪
: 補充2:
: 斯德哥爾摩症的意思是被侵害後愛上對方,但是按照時序來分析,將做愛視為一個侵犯
,
: 斯德哥爾摩症在整串討論中沒意義,我想討論的只有做愛當下,歡天喜地的行為與結果
。
: 補充3:
: 補習班老師與女學生之間的權力影響極小,當然,我不能說沒有,可是比起老闆對女員
工
: ,教授對研究生,甚至社團學長對學妹而言,補習班老師的權力可說是極低,我不認為
可
: 以以此身分表示女方是受到威壓利誘,不得已而從之。
: 最後補充,
: 我發自內心覺得老師是錯的
: 身為一個教育者,男老師與女學生做愛,不管有任何理由
: 至少在我的價值觀內,就是錯誤
: 不過,或許是我的腦袋很死板
: 非常在意就事論事,
: 我只想問一點,
: 究竟,一個16歲的女孩子,兩情相悅地與無法影響他畢業證書與學校考試成績的補習班
: 老師進行性行為,
: 而能以「誘姦」相稱?
: 若能,什麼不能以誘姦相稱?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1 01:56:00因為感情世界沒辦法定義銀貨兩訖啊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1 01:56:00說得好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01 01:57:00比喻得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1 01:57:00法律只能規範是不是幹砲當下有沒有合意而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1 01:58:00騙婚詐財絕對是不合法的這案例新聞上太多了 法院會判歸還財物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1 01:58:00
好啦好啦 騙感情以後抓去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1 01:59:00不是大家不想規範,是沒有辦法規範
作者:
Pujols5 (Albert Pujols)
2017-05-01 01:59:00大開眼界 拜託告訴我這是反串
你的意思就是,不管女生當下怎麼表示事後說強姦就是強姦,不過已經有多起案例證明不是
作者:
lloop (................)
2017-05-01 02:00:00推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7-05-01 02:02:00非常好,那就把詐欺感情刑責化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5-01 02:03:00說得好 那大家上法院講啊 看誰被法院認證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7-05-01 02:04:00
詐欺感情刑責化也好,不過最開心的應該是工具人吧
作者: Camderela 2017-05-01 02:08:00
情感詐欺刑責化 廣大的工具人族群會感謝你
作者: aslanxxx (aslanx) 2017-05-01 03:25:00
因為不是妳胡說八道別人都要認同,而且別人本來就有他的權利發表否定妳想法的自由,跟妳現在否定別人沒有這個權利是一樣的意思。看來妳的邏輯不錯。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7-05-01 03:49:00
她本人都在發表會說過用誘姦不精準但估且了
作者:
bluebugi (布魯布吉( ̄﹀ ̄))
2017-05-01 05:53:00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