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政府上任後的第一個勞動節 林全談「必

作者: trashpoking (廢文王)   2017-05-01 09:49:01
剛剛看到最後..評語是通篇笑話...不過也沒關係!
反正一例一休已經確定了,我的七天假也像變了心的小鳥回不來了,
現在只能希望落實勞檢,不要再讓慣老闆用理由少給錢,所以我現在
支持以後勞檢增加檢查項目,勞基法第二條,尤其是工資的定義,加班費應以全薪計算
不要再讓慣老闆用少少的底薪去計算加班費,
勞基法第 2 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
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
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
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
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
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五、事業單位: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六、勞動契約:謂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
最後..我們來 recap 一下
要選新北市長的人的話
黨團幹事長吳秉叡直言,黨團願意為這法案負責
反對者在未來選舉時,可以不要支持民進黨。
http://tinyurl.com/jbcrbh6
立委選舉還有一年半,記住你當初的選擇,他們現在的嘴臉
當初還一堆人慶祝智力測驗通過不是嗎?
by the way...我這一次po文完全就是來秀我的簽名黨..這個才叫笑話
作者: en5151 (asenen)   2017-05-01 09:54:00
不爽不要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