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生活過太好 是不是等同鼓勵人生輸家犯罪啊?
剛剛看到一篇新聞
講受刑人是不是能在監獄中洗熱水澡
魯肥偶就想到啊
隨著近來社會的進步,
保障在監獄服刑的囚犯的人權的呼聲似乎也越來越大
只是啊
如果在監獄中過的生活比在外面有一餐沒一餐的好
是不是變相的鼓勵無業遊民啊 八嘎囧啊什麼的犯罪來進監獄啊?
反正我在外面都過得這麼差了,
還不如犯些罪,
偷偷東西搶搶劫、誘姦強姦砍殺人,
運氣好可以翻個身,過上一段爽日子,
運氣壞點也頂多被抓進監獄而已。
都比我在外面當輸家要來的好。
會不會越來越多人這樣想啊?
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