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al (deoo)
2017-05-01 14:31:58※ 引述《xraymugen (無限X光)》之銘言:
: 明明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第11條
: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略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 人民之往來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所以有人說「大陸」這個名詞,沒有政治意思?
呵呵
另外,這是「蔣介石的法統」,也是「蔣介石集團」的「幻想」
全世界(除了被收買的22個小窮國)沒人承認「蔣介石集團」能代表「中國」
「蔣介石集團」就是一個「偽裝成中國」的「冒牌中國政府」
而且在 1971 年,公然被聯合國從「Republic of China」這個會員國的位置上,趕下台
驅逐出去!
「蔣介石集團」早就被國際識破是一個「非法冒用中國身份」的「武裝軍事集團」
過了四十多年了
居然還繼續「冒充中國」
「蔣介石集團」就算換了執政黨,依然死性不改!
可憐的台灣人,一直被這個「蔣介石集團」給拖累!
: 不爽,可以去推翻ROC
: 可是吱吱還是歡喜甘願的選ROC總統、ROC的立委
那是沒得選擇啊
如果有得選,台灣人當然就選「台灣國」,哪會選 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