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chen1121 (伯陵)》之銘言:
: 葷食主義者吃牛~羊~豬~魚~鳥~鼠~兔
: 幾乎甚麼都吃
: 為什麼不能吃貓狗?
: 還立了吃貓狗要被處罰的法律
: 還自以為是進步
: 被戳穿是可愛動物法
: 還森77
: 這是甚麼原因呢?
: 有甚麼不把所有動物一是同仁的八卦呢?
其實我也不懂得為什麼特別要為貓狗立法。一視同仁都是動物不是嗎?
人類就是要靠吃別的生物活下去,生物學上這叫做食物鏈,佛教上這叫做業。
貓狗為什麼能豁免? 長得比較可愛?
長的可愛有權活,長的不可愛就活該死?
上次西華餐廳賣兔肉也是有玻璃心的人崩潰檢舉,但動保處騷搔頭說賣兔肉不犯法。
我也不知道檢舉個什麼? 兔子比較可愛所以有人吃他你崩潰了?
這個社會真這麼喜歡貓狗? 但是用貓狗罵人的話卻一大堆,真是奇怪的文化。
跟狗有關的詞十句有八句都是在辱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