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5-01 21:01:12
臺灣的車禍就是這樣,司法常常就是雙方各打一大板,
以為這樣會讓大家更注意交通安全,事實上,這種見解
反而會讓有些人覺得,反正我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事故
,也是要負擔責任,我不遵守交通規則,我也不用負全
部的責任,不如不要遵守交通規則的感覺。
就像規定行人行駛在斑馬線有絕對路權,但是這是保障
行人可以在斑馬線闖紅燈的嗎?我個人認為不是,既然
不是的話,這條是不是應該限縮解釋在,當行人在號誌
許可穿越道路時,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所以右轉、
左轉車輛需要禮讓行人呢?否則,就會像很多人說的,
那行人是不是不用管號誌了?那不就天下大亂了嗎?
以本新聞來說(因為我沒看過判決,所以就判決不評論
,不過,我相信真的是有法官會這樣想的),當事人在
綠燈的情況下,沒有超速的通過路口(其實,我個人覺
得就算超速也一樣),他應該可以信賴紅燈號誌的用路
人會遵守號誌不是嗎?但司法就是這樣,有些見解認為
,當你可以判斷對方要闖紅燈時,你就應該採取避讓措
施,例如暫停讓對方闖紅燈通過(如果只有減速的話,
還是發生車禍,法官還是會認為你沒有採取避讓措施,
但是法官不會告訴你減速到多少,才算有避讓),否則
你就是沒有遵守交通規則,就是有過失,然後要負責任
,如果是你,你會服氣嗎?我個人認為,所以「防衛性
駕駛」是對己責任,也就是保護自己不受傷的防範措施
而已,並不能因為駕駛人未採取所謂「防衛性駕駛」,
就課予駕駛人「過失」責任,因此,像「新聞所示」這
種情形,本來就應該判無罪的。
最後,講講行車事故鑑定,大家也不用認為臺灣的行車
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有多專業,憑藉著警方的現場圖
、筆錄、照片、影片什麼的,而不會到現場去親自感受
,甚至不考慮影片的角度問題,就下判斷了,我個人是
覺得這樣的鑑定真的很有問題的。
而且,這個鑑定也不會去判斷你有多少責任,只會寫你
是主因、次因,所以實務上就是主因七成、次因三成,
才不管你是不是真的過失有到七成或三成。
作者: riseandshine   2017-05-01 21:02:00
沒看判決也能腦補這麼一篇。
作者: GSHARP (Mr.Q)   2017-05-01 21:02:00
#喔
作者: usaku (眼淚)   2017-05-01 21:02:00
法匠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5-01 21:03:00
就賭徒困境啊,全世界都一樣啦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05-01 21:04:00
判決看了啊,還是垃圾,盡是些不實際的東西法律是垃圾,法官按垃圾法律去判案,結果一堆垃圾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1 21:05:00
應注意未注意 另外車禍鑑定也真的很鳥
作者: riseandshine   2017-05-01 21:11:00
一般法院的見解?請提幾篇來參考,不要紮假稻草人再批評。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1 21:13:00
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本來就很主觀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7-05-01 21:13:00
有減速不見得有錯,沒減速就是一定錯
作者: mylove0617 (敢PO 就不怕被噓)   2017-05-01 21:14:00
因為法官自己闖紅燈,當然不會判自己要負責
作者: jungle01   2017-05-01 21:24:00
你的駕照是雞腿換的嗎 看一下道交條例第44條第2項 你過行人穿越道就是要讓行人先通過沒限制紅燈或綠燈 是你的感覺大還是法律大有無開車的人駕照都雞腿換來的八卦同條1項2款要求經國行人穿越道一定要減速 自己沒減速已經違法還在那邊怪法官 還憑自己感覺咧 你誰阿
作者: howhow72 (本魯表示:)   2017-05-01 21:28:00
反正被撞比較慘的那方就是有錢拿,垃圾法官你嘴得過他?
作者: jungle01   2017-05-01 21:30:00
你貼的判決完全依照刑法過失理論有什麼問題嗎 “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 ,這段就是在說鑑定結果有時間採取便免措施但不採取,難道你在路上看到人違規都直接撞上嗎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7-05-01 21:38:00
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作者: jungle01   2017-05-01 21:43:00
你是立法者嗎還是權威學者可以自己限縮法律適用 行人在斑馬線就是有絕對路權 臺灣道路在行人方面跟中國可還真像 還有一個說1項是說無號誌那又如何 2項就已經跟你說一定要讓 你看到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怎禮讓行人 根本不用法律規定自然就得如此 加油點不要再讓外國人笑我國行人路權低落好嗎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7-05-01 21:45:00
民國74年那麼久遠,判案的法官,應該已不在人世了
作者: jungle01   2017-05-01 21:45:00
行人絕對路權阿 覺得不合理去找立委修法阿 順便讓世界看看臺灣行人路權多低落 竟然有人看到斑馬線不減速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說我綠燈懂了沒 交通法規的規定就是要開車騎車的人禮讓行人開車會被罵也不是沒道理 行人不讓看到斑馬線不減速根本中國今天除非你不是在行人穿越道撞上或是已經減速但冒失鬼還是突然跑出你才能說無過失 行人在交通法規還要加上絕對值不用修法你跟我說怎讓行人在斑馬線拉低他絕對路權的方法 考你這個大學者做限縮解釋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