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法律講證據是不是過於僵化?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5-01 21:34:29
每件事都要有證據才能告
那怎麼行 惹得大家都不夠爽
應該開放大亂告時代
再由鄉民投票表決
像這次狼師事件
先不論事實真相如何
鄉民大多有共識就是狼師有罪了
不論有沒有證據 有沒有犯法 有沒有人提告
都應該立刻拘捕判刑
反正說你有罪就有罪
法官沒判刑就是恐龍
何不開放E-法庭
法官僅宣告案件說明
由公民投票表決該受的刑罰
法條僅供參考 投票內容沒有範圍
例如噁心肥宅猥褻正妹
判處死刑或閹割都可以
反正人命本來就不等值
又能符合民意 法官也不用整天被罵亂判
把那些鑽法律漏洞的一網打盡
是不是很棒?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6-05-01 21:34:00
五樓隨便露肛被吉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1 21:35:00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05-01 21:35:00
五樓長相猥瑣 必然是性侵慣犯
作者: kiwi1980 (陽光)   2017-05-01 21:35:00
鄉民還在推理論戰 說不定 也許人家已經搬到新教室 準備
作者: GSHARP (Mr.Q)   2017-05-01 21:35:00
#蓋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05-01 21:35:00
你知道檢察官都是有罪推定嗎 你知道真相會很難過
作者: whacker (紅豆泥)   2017-05-01 21:36:00
肥宅無條件死刑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5-01 21:36:00
駭客灌票更黑暗。
作者: Alphaz (@@)   2017-05-01 21:36:00
游去對岸 看來大家骨子裡都是中國人~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05-01 21:36:00
要他們抓犯人 算考績 還要無罪推定 現實上不可能XD無罪推定只是課本上的東西 應付考試而已不要陷得太深 會發病的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1 21:37:00
連進檢警偵查程序都沒有,如何判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5-01 21:37:00
對 一個肥宅說的話要找三個人來證明真實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1 21:39:00
陳興怎不出來說明啊!
作者: orz0928 (伊恩Ian)   2017-05-01 21:40:00
張家兄弟不是說大家都去告 讓法院開不完的庭
作者: qtzbbztq (阿杰)   2017-05-01 21:40:00
真的可以這樣 誰能保證自己能活過明天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7-05-01 21:42:00
台灣本來就是有罪推定,嫌疑犯必須要證明自己無罪才是真的無罪。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7-05-01 21:42:00
無罪推定是法官用的 警檢的工作就是去懷疑跟起訴別人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7-05-01 21:44:00
反串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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