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04:30※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先引用一段PTT創辦人杜奕瑾對PTT的看法好了。
: ==============================================================================
: PTT會一直茁壯和成長,是因為管理者退居幕後,我們一直堅持PTT要維持中立、不商業化
: 、不政治化的原因,我們很早就開始承諾這件事,也就造就PTT的多元和包容。我們鼓勵
: 大家暢所欲言,鼓勵大家依照自己的能力幫助別人,來到PTT的人已經被訓練成不求利益
: ,所以它很不容易被商業機制影響,如果有人想要帶領一個話題,並不容易。
: ==============================================================================
: ptt之所以會被掌權者討厭,一般人喜歡,就是因為他不限制大家的想像,大家想什麼就可
: 以說什麼(當然亂講被別人吉是一回事,不過也只有亂說的人要自我承擔),所以很多事情
: 就是在大家的腦力激盪下,才找到了真相。
: 然而你卻在大家試圖找出真相的同時,想要說服大家去找真相的這條路是不對的,是不道
: 德的。我覺得只有兩種可能,要不是你別有居心,就是你根本就是奴性過重。如果每件事
: 都要有十足證據才能拿出來討論,那什麼事情都不用談了阿。
: 如果沒有這幾天大家積極的討論,會有民代跳出來攬這灘混水嗎?(當然對民代還是有利啦)
: 沒有民代跳下來,媒體會開始報導嗎?如果沒有這幾天的激烈討論,這件事早就被河蟹掉了
: 如果這種情況是你願意看到的,那麼你比較適合中國的"言論自由"吧。
: 再來你所舉的例子,你都不覺得與防師騎的例子不太一樣嗎?你舉的每個例子,被指控的人
: 都是極力否認自己做過被誣賴的事情。但是今天被鄉民懷疑的人,一下說自己要去中國長
: 期學術交流,一下把自己的招牌拆掉。跟你所舉的幾個例子相似度高嗎?
: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十足的證據才能討論,我想洪仲丘案也永遠不會有人被判有罪,因為根
: 本就不會有人被抓去審判了。
: 如果因為這樣就害怕大家會開始進入大亂爆時代,其實也是多慮了。因為亂講話的人是有
: 被吉的風險,如果不是真有所本,我認為不會有人會冒著被吉的風險出來大亂爆。當然不
: 能排除有人就是喜歡大亂爆,但是亂爆的人自然就會有人去吉他了阿,你是在旁邊緊張什
: 麼啦?
: 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燒喔?
我也同意應該尋找真相
所以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
尋找真相的最佳兩個途徑
1.問家屬,他們聲稱他們了解真相
2.報案,假如真有狼師犯罪,那麼就可以交由檢調機關去調查
結果哩
這兩件事情都沒人去做啊
已經有一部份人相信的確是誘姦並且滿16歲所以沒有法律責任
而想要來一個道德審判
但就算是道德審判,也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事實可以從那裡得到?
也只能從家屬或丈夫(如果他知道)或知情的人身上得到
事實不會來自小說,而且如果小說為真,那就是犯罪
當然就得報案
所以很明白的,無論你想要法律審判還是道德審判
都必須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你有想要去了解事實嗎?
如果有,為什麼不採取上述途徑?
光是要所謂的狼師出來面對有什麼用?
他講的你會信嗎? 到時一堆人拿小說質疑其說法那就好笑了
聽說有高雄議員要公佈所謂狼師的名字
我覺得這很好,指名道姓的指控比起暗箭傷人才是更負責任的方式
我看一堆人把房思琪當成林奕含
把小說內容當成她的真實遭遇
把閱讀小說當成蒐集事實的方式
那就是在小說判案啊
沒有什麼比這個更愚蠢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1:05:00挖 你罵到好多人
作者:
funkD (放å¯)
2017-05-02 01:05:00現在有立委肯出面調查了 就靜待結果吧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05:00記者不是很愛亂問嗎? 這時候怎麼不去採訪補教師?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05:00你新警察喔? 不知道八卦板蠢蛋多?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06:00
好啦 也不是沒道理,但每個人都很理性世界會很無聊咩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05-02 01:06:00
完了 會被打成工讀生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06:00
真的 一堆智障
作者:
ott (ott)
2017-05-02 01:07:00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07:00任何人都可以報案 但嘴砲要小說報案的 只會叫別人動手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07:00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07:00
一堆文組愛幻想 可悲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08:00記者不是很愛跟風,趕快去採訪補教師阿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08:00
就喜歡搞鄉民的正義阿 一堆低能兒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09:00狼師:很有趣的推論 但是你沒有證據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1:10:00樓上 你這樣更狠惹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0:00
文組看個小說就高潮了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10:00應該是有人渣在惡意操弄大家,炒到最後變成市府吃案?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
作者:
bada (邊緣肥宅)
2017-05-02 01:11:00話真的不要說太早 2天前握也跟你想的一樣啊 讓子彈再飛一會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11:00這帶風向帶得有夠誇張,是當大家都是笨蛋就對了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11:00
啊 台南又不是第一次了,很意外嗎
作者:
SuperUp (( ̄▽ ̄#)﹏﹏)
2017-05-02 01:11:00老師出面不管辯解什麼 書迷還不是繼續罵 ╮(﹋﹏﹌)╭
誘姦的16歲,不就是因為13歲跟16歲給讀者的感覺不同
尋找真相的徒徑只有2個? 你說了算? 你是上帝還是??????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1:00
以後台灣都不用法律啦 鄉民自己搞私法正義就好啦
怎麼在嘴炮版一個比一個還自以為聰明了不起的那麼多啊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12:00
我覺得是真的,但是我只評論真假而已啦 至於中間有甚麼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2:00
有人真當自己鍵盤科南欸 加油 你慢慢找證據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3:00要那麼認真,你應該去參加司法改革啦,不然在這裡炮啦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13:00面對嘴砲提告 誰要理會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3:00小說不能當證據?那我問你,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裡?
文學上來講作者以小說做為自傳古今皆有,當然以法律來講小說不能當證據,但將他當成真人真事的自傳也是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3:00
噓的是不是文組啊 真沒邏輯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5-02 01:14:00哇!你說最佳途徑就真的是最佳哦?好棒棒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14:00小說一定是有創作的成份,如果鄉民要的是法律追究的話,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4:00
小說跟日記沒差? 我快笑瘋了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4:00兩者如果都是紀實,那都具有相同效力。你只把小說限制在虛構
作者:
windr (天河銀明)
2017-05-02 01:14:00幫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4:00小說跟日記的差別在哪裡? 你是真的分不清楚嗎?
作者:
halusai ( )
2017-05-02 01:14:00都逃去支那惹
作者: z20705 (分隔島) 2017-05-02 01:15:00
我覺得你可以放棄惹 鄉民風向就是要腦衝一波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5-02 01:15:00麻煩原PO...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5:00
文組就愛幻想 拿不出證據就靠自己感覺 哈哈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15:00看小說辦案就夠下限了,我覺得更荒謬的是居然真的有群人
紀實的證據在哪裡? 而且紀實?年齡就對不上了你還紀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5:00如果真的分不清楚,我也不勉強你啦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5:00你當然只能推得小說不能成為證據。但你的前提未必為真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15:00
就跟三國演義一樣,7分真 就這樣
作者:
linghui (好想吃蛋塔)
2017-05-02 01:15:00沒有人已經可以知道完整的真相了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15:00拿小說的情節,是遠遠無法追究到狼師的法律責任的。
作者:
skizard ( )
2017-05-02 01:15:00文章會少很多 鄉民只好找新話題 很不方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6:00小說如果是真的,林可能就會一人三化了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6:00鉅細彌遺的描述,不會是憑空捏造的
小說本身就是以虛構的故事為主題 即使以事實基礎做改編 裡面也有許多有意為之的改動了 如何確定故事情節何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17:00假如否定小說的創作成份,等於是否定小說家的創作性喔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7:00日記的效力 法官會看內容的真實度 你無法說小說不具有效力
作者:
skizard ( )
2017-05-02 01:17:00鉅細彌遺的描述 常常就是捏造的 多看些關於大腦如何運作
所以我現在寫一篇小說鉅細靡遺的描述CGZB性侵obov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7:00
就慢慢幻想吧,再怎麼氣噗噗,你就是沒證據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17:00家屬都說去看書了....就是在暗示了 知道提告沒用幹嘛提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7:00行啊 那這本小說應該是沒有效力的那種XD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1:17:00不要這樣 讓人家說完嘛 (我還沒笑夠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8:00@shamanlin 別嘴砲喔 我等你寫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18:00他們不是把小說當成真的,而是利用這個機會帶風向變成市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18:00對情節描述的到位不應該是好的小說家基本能力嗎?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05-02 01:18:00
去看電影靈異23吧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8:00可以啊,你我看你怎麼描述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18:00不用太期待理盲濫情的 被打臉太多次了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18:00家屬老早就知道自己女兒的個案不可能吉得成 但世界不是只有
我想看obov被性侵的小說XD 剛好搭上最近的鬼父裏番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9:00日記本身之所以有效力,是因為法官認定受害者不會無故描寫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9:00
可以哦 CZGB到時候要出來澄清自己的清白哦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19:00依賴法律才能解決事情這種唯一的運作方式
我幹嘛寫?能憑小說當證據定罪是CGZB的幻想又不是我的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5-02 01:19:00小說是能當證據啊 但是光年齡就是大BUG了
作者: z20705 (分隔島) 2017-05-02 01:19:00
我實在太港動惹 好多人願意為了正妹不顧後果狂衝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19:00書本翻了幾百次的一堆 怎麼不去按鈴申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19:00你要把小說當證據 那就不可能是這間補習班了 年紀不對啊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0:00不會無故說女兒是因為被狼師右肩而自殺。
作者:
unknow (無名氏)
2017-05-02 01:20:00務實推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0:00日記會有效力的話,多半是還有其他證據 不是單一的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20:00不如請一個記者直接去問他父母 你女兒到底被誰右肩啊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0:00如果你要的是文學史把這位補習老師定下道德罪名還可能
作者: z20705 (分隔島) 2017-05-02 01:20:00
這次比梁女那次還多人不聽勸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0:00日記也要比對其它證據來看是不是正確的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7-05-02 01:20:00有你說的那麼簡單 就不會有誘姦受害者了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7-05-02 01:20:00別以為合意就沒事,前面有人說的好,家長不是送來選妃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1:00然而小說 光年紀就不對了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02 01:21:00QQ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1:00兩種可能,一種家人亂放話為了利益;一種,這真實發生。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1:00如果是要用法律還公道的話,那就更加不可以用小說來辦案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21:00抓住兇手重要 還是讓全台灣討論不要在有下一個房思琪重要?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1:00
我以後死掉前也來寫本小說 就可以隨便定人罪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2:00房思琪是虛構人物 麻煩不要拿來舉例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22:00別再鬧了 文明非集權國家 誰在用小說給人定罪的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22:00我覺得沒有什麼方式是百分百對的 但是讓全台灣都想了解這件
突然發現某群人都聚集在這篇 其他爆文都沒看到人XD
怎麼沒第三種可能:精神病被人家甩 在小說內加油添醋
吵了4天,就沒人敢指名道姓,平常罵記者很爽,現在又要記者出來報(抄),幫Q Q
作者: livenow 2017-05-02 01:22:00
閱讀當事者文字 公眾討論不需完美無缺的證據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22:00作者選擇出書而非報案 就是希望不要見案不見林
作者: fujimoto (justwanna) 2017-05-02 01:22:00
喔
假設小說劇情八成為真 二成為假 若剛好作者對其犯罪情
節做了加油舔醋 那被描述者就活該擔那些他沒做的事嗎?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23:00事(就是去看小說)我覺得是做對的事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23:00就事實討論比較重要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7-05-02 01:23:00補習班可以賭看是會不會有頂新規模效應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3:00如果否定了這篇小說的創作性,等於去除了林的作家身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3:00不是有個議員明天要公布狼師姓名?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05-02 01:23:00提告沒有用啦 防止下一個受害者才是上策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3:00精神病被人家甩?一個有家室的人可以跟別人交往?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3:00
對啊,爸爸醫生會比你們這些鍵盤科南還笨
你不知道有些人玻璃到 只要被甩 都會又恨又崩潰殉情嗎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3:00很多人真的整天活在烏托邦內 不要有下個房思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4:00有家室的人跟別人交往,那是他跟他元配的事情
作者: sharb 2017-05-02 01:24:00
這裡大家把名字打出來了 明天那議員應該沒什麼新梗吧
作者:
skizard ( )
2017-05-02 01:24:00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24:00先說 不可能防止下一個 無論幾歲的女人 都喜歡能力強的男人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4:00北七,小說不是只有創作,文字能不能讓人感同身受才是重點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4:00
重點是林女也知道對方有家室哦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4:00所以你是要沒有感情糾紛、沒有愛情騙子沒有騙炮的世界?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24:00你沒看懂 還是執著在案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隨便google一下,這幾年有多少被甩就告性侵的案例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7-05-02 01:24:00
你覺得不是事實,鄉民覺得高度可疑啊,好笑,就說非實體犯罪事實傳聞證據也能用了,你以為要100%事實才能討
作者:
bg784533 (bg784533)
2017-05-02 01:24:00中肯 一群低能兒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4:00作家唯一成書的作品,若被認為不是創作,那她就不是作家了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5:00
你這樣講林女也有道德問題了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5:00哪有否定小說創作就是在否定林是作家的道理?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7-05-02 01:25:00
論嗎
反例這麼多怎麼還一堆人堅持能用小說都證據,沒有其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5:00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
精神病當第三者 又被人家甩掉 就整天上演內心小劇場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5-02 01:25:00推一下七樓好了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5-02 01:25:00
說得好!麻煩你代表鄉民去問一下家屬,或者打個110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25:0016歲的林 做的事 26 36 46歲的女人更多在做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7-05-02 01:25:00小說不能當證據又如何 有參考價值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5:00其實如果這個小說真的完全跟現實有一一對應 那討論無妨問題就不是啊XD
明天講出來,狼師承認算好運,他假如擬好律師團,大家gg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6:00看他有沒有被逼迫啊...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26:00抓兇手重要啊 不然如果某陳老師是無辜的不就被汙衊一輩子?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6:00小說有什麼參考價值? 你根本不能忽視其中矛盾的部份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02 01:26:00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萬人送思琪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26:00「sading7: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那用父母聲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6:00父母聲明跟小說有矛盾 因為小說有三個 林只有一個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6:00
你自以為的正義 其實可能在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只要內容做了加油舔醋 那就沒有採用為證據的合理性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7:00除非林懂一人三化 不然就是不一樣
父母懂個屁 父母怎麼不敢用"強姦"這字指控 只敢用誘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7:00比方說 小說年紀不對 不取 有性侵 取 這樣吧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7:00
莫忘小模案 一分證據一分話
作者: livenow 2017-05-02 01:27:00
不討論背後問題 很專注檢討受傷的一方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27:00啊如果真兇是他 爽過的總是要出來還的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7:00等等誠心手上要是有女方寫的書信就好笑了,十幾年前文青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27:00拒絕去認識性侵 精神病 只希望案子不存在或不發生在自己身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7:00精神病我聽是從事發那段期間才有的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27:00所以要怎麼獲得真相? sading7 你去詢問家屬了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27:00父母聲明又不追究 就是拿你們當旗子啊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28:00要不然你要怎麼討論這件事情?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8:00小朋友最愛傳這種東西了XD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8:00要怎麼獲得真相? 我覺得應該是沒辦法知道 哈哈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2 01:28:00拜託老師能來個大逆轉打我臉,不然這女孩的故事實在太悲傷了
用一堆道德制高點的超中壢李姓正義魔人,不知道自己在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8:00
爸爸是醫師,你們想到的他一定有想過啦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28:00就繼續去執著書跟案子的關係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8:00我幹麻要問 家屬說不追究 我表示尊重啊
這跟拒絕認識性侵和精神病無關 這跟台灣是不是要當個
以後要控訴某人要先寫真人真事改編小說了,某樓同意嗎?
精神病寫的東西也能當真 笑死 怎知道他不是發病期寫的
哪需要告訴....每個跟老師交往的哪個不知道不該交往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29:00大家都想逼出補教敗類 但這種方法太危險了
他現在不出來說,應該事業掰掰了,但是可以逍遙沒罪沒問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9:00真相很可能就只能被淹沒在洪流之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9:00小說家就是有把虛構寫成像真實的本領 小說讀多的人就知道
這個ID剛剛在某篇文章下面狂噓耶,真是理性啊 哈哈哈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9:00那個老師要告快告吧,如果你亂寫我跟obov我不告死你才怪
arr大說到重點了,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單一小說就爆發的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30:00師生戀、老少配在保守傳統社會本來就不是很正向的東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0:00啊就你只能盡量交啊 就好像不管怎麼教,還是一堆妹會在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30:00如果真沒這件事,那就快告,大家遵守法律判決 就這樣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30:00我言之有物 何來不理性? 道德審判難道不用根據事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1:00他是做生意的人,除非真的有必要 不然冷處理是最好的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1:00堅持小說辦案龜在鍵盤 然後叫別人用小說偵辦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31:00我想憑台灣記者鄉民的本事查一個女生在哪裡補習過不是難事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1:00事實是父母發表聲明自殺與被某人誘姦有關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7-05-02 01:31:00
立委真的會認真查嗎?還是要看大家有多在乎啊
還有連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都要人解說的 幹 快笑瘋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2:00是啊 可能有關啊 然後呢?假設 我說假設喔 如果是合意性交 該怎辦?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2:00作者父母都不提告了,其他人幹嘛一直堅持要走法律途徑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32:00有問題 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就對了 粉飾太平心理比較好過
現在責任最大就是那對不負責任的父母啦,出來講又躲是怎樣
之前版上那個加州人證不是說願意為他的證詞負責? 加州人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2:00
唉 又在幻想了 可能有關勒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2 01:32:00每天發3篇文講幹話
父母聲明能當證據就有鬼了,要是他們有證據當年早告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3:00因為一群人在這邊要真相 問題是沒公權力哪來真相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33:00合意性交怎麼辦?他們已經打好預防針了啊 雖然艇好笑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3:003. 陳興出來講清楚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4:00並沒人說性侵 但要用性侵 鍵盤柯南應該能掌握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34:00父母大概只是不想家醜外揚 沒想到女兒自己自爆了
笑了 沒看懂我的話? 你把加州人的證詞跟父母的聲明取交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4:00
真相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本人都掛了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4:00為什麼對某些人來說,小說只有全真跟全假這兩種可能?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34:00很多人本來就覺得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都不重要啊 不怪你啦~
加州那人證有啥鬼guts,第一個他在國外也找不到他,第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34:00小說 =/= 創作 ,可以是紀實,小說定義沒有那麼狹義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4:00新加坡迷DaraMaster為何可以連推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5:00沒有人說全假啦 只是如果不是全真,就..很難討論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5:00
陳興幹嘛要講清楚 你誰啊
人生而不公平可想而知 正妹被鬼師上了 大家氣急敗壞鬼父幹自己女兒 沒幾個人幫忙發聲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5:00說一大堆一定能小說報案 還在打鍵盤 怎麼不報案
找你的邏輯,你有先問過X心是不是他幹的再上來發廢文帶風向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35:00有沒有性侵看小說就知道啦 看過的幫忙報案
我是覺得啦有些ID不用每篇回啦 大家都知道你們的想法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7-05-02 01:36:00你要不要把你前面的文先刪掉 再來講這些話比較不會矛盾 ?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6:00扯什麼全真全假 快拿小說報案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就是: 林奕含的確與補習班老師(加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36:00可是林女自己都說主角不是他,怎麼解釋?
有幻覺幻聽的精神病寫的文章 法律上有效力? 哈哈哈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7:00
別在看小說幻想了 你在怎麼聯想 就是沒證據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7:00務實的風向 = 全怪給林女或者父母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7:00為什麼這麼多人在作者父母不走法律這條路後還這麼堅持要走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7:00很好 有證人 就差你提告惹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8:00
林女說不是他 他爸媽說是他 光這點你就永遠無法確認誰講的是真的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8:00最直接的方式是 ─請陳興出來面對
那加州人全部都是聽聞的,做證也沒屁用,他頂多供出是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8:00還有證物 書一本XDDD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8:00應該說 走法律途徑是最容易得到真相的了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8:00原來法律這麼厲害阿,我都不知道呢
加州人已經證實陳興跟林奕含在一起了~ 在那跳針小說不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9:00
畢竟小說是本人寫的 只有她知道有多少是真的 不過她都掛了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在幻想了啦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02 01:39:00
我認為晨星不敢啦 帶風向的人似乎很多都對社會不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9:00應該說 小說的缺點就是你不知道情節的真假 很難討論
作者: sharb 2017-05-02 01:39:00
父母說不追究 還有人要拿小說當證據出來幫忙提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40:00當然也可能是真的 問題就是不知道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40:00法律可能不完善 但你至少不用擔心法官會拿哈利波特判案
強暴要是虛構的拿來做證據 那根本是平白扣人一個重罪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0:00兩人有交往 跟回收業者說林奕含還愛著老師 兩個事實串起來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5-02 01:40:00
看好幾篇都發文都叫人去問父母跟報警,為啥不去問完報完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0:00
看戲就好啦 這麼認真反駁柯南幹嘛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0:00
就算小說有真 你也不知道哪部份是真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再那邊小說可以當證據了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1:00大家覺得 法院會怎樣判決
很多人的推論就是陳興是當事人啊~ 結果一堆人在那跳針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5-02 01:41:00
再上來發一篇已詢問過、已報警?!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7-05-02 01:41:00一開始以為拿小說當證據的在反串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2:00
不然你就去觀落陰問林女哪部份是真的 除了這個沒別的辦法可以知道小說哪部份是真的了
要堵住反駁的聲音,不就是拿證據嗎?拿不出來,就4假的
西遊記裡面有些人物也有真實範本,西遊記就是真的??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2:00老師是誰 改變不了林奕含還愛著老師然後與回收業者分居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42:00公務員風向吧 沒證據不要來煩我~ 天下太平
有人真的拿小說當證據? 還是某些人自己紮稻草人幻想鄉民拿小說把人定罪?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3:00
跟著吵又不會改變現實中是什麼情況 看戲看戲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3:00
真的有啊 上面不就好幾個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44:00不要再討論法院了 因為沒有人提告的 更不會拿小說去告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4:00
之前還有一個看到小說有裸照的就要去找裸照的欸
說真的 我是不反對大家做推論什麼的 但是拿小說指證這
@pornstar:我幫你舉一個,CGZB就堅持小說能當證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45:00他們挑一個人來攻擊 卻沒想到萬一弄錯人該怎麼辦
推公務員風向,根本就只是不想看到這串所以想叫鄉民閉嘴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02 01:45:00拿小說指證?~~不是一堆人在找關聯了嗎?
大部份人只是把小說部份與現實事件剛好對到的地方拿出
作者:
Eowyn (伊æ玟)
2017-05-02 01:45:00執著在案子的人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對案子外的世界漠不關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5:00
就是自以為正義阿 殊不知可能傷害到無辜的人
我用看到的資訊來推,女方介入人家婚姻,小三,分手心有不甘,崩潰自殺,老公回sow慘
弄錯就被吉啊XD,沒人相信這傢伙會自殺吧XDDDDD
小說要是有一個犯罪情節是虛構的 拿來作證 那就是扣人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6:00一堆人要檢察官用小說內容 性侵案提公訴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6:00
就讓他們傷害阿 你真的以為鄉民的傷害性很高嗎
小說部份情解可以當證據有錯嗎? 如果小說的內容跟加州人的證詞或其他證據對上的話當然有公信力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7:00
鍵盤打字說故事作文比拿鍵盤砸人更重要呢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7:00你有證人加州人 證物書一本 怎麼不敢告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7:00
對上又怎樣 你也不知他講的是不是真的
內容大意是這樣的,有一個在電車上專心玩神奇寶貝的大
作者: NVCat (在下魯宅) 2017-05-02 01:48:00
覺得你搞錯重點 犯人是誰 有沒有罪早就不是重點
作者:
yin0123 (櫻)
2017-05-02 01:48:00幫補 期待家屬或有相關實證的出來證實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48:00所以你們一下說加州人是工讀生來漂白,一下又要採信他的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8:00
什麼都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然後剛好對上 你就說有公信力 頗ㄏ 這邏輯 讚
作者: NVCat (在下魯宅) 2017-05-02 01:49:00
你的眼光太狹隘了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49:00說詞,到底是哪樣,可以這樣兩邊踏嗎www
原來這些ID都聚集在這XD 想說怎其他爆文都沒看到XD
作者:
togmogo (偷雞摸狗)
2017-05-02 01:50:00想想洪仲秋死掉的時候 大家砲口一致對準國防布 也沒證據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50:00那些一下說小說若為真,一下說小說若為假的,不也是兩邊踏?
我從頭到尾就說加州人說詞是補習班來著,算是反方說詞,所以把他的說詞跟聲明取交集啊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51:00
所有有人只是想找人鬥嘴 不是想伸張正義
說小說若為真若為假並沒衝突 重點是何者為真何者為假
作者:
togmogo (偷雞摸狗)
2017-05-02 01:51:00國防部就這麼顧人怨 沒人想叫大家理性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52:00
要登山各自努力 勸阻不要妨礙柯南辦案 跑進來自己露餡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52:00笑死 自己分啥正面說法反面說法 都有證人證物還不敢告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1:53:00
更經典的是 女的說癡漢大家都應該笑她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53:00東扯西扯 自己二分法 在指責別人二分法 最後 依然在鍵盤前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53:00所以嫌疑很大的根據是什麼
就說這隻不用你們擔心風評被害了...那種大咖死不了的
故事二:憂鬱女幻想出故事,主角套用自己認識的補習班恩師,爸媽說謊來思念愛女,補習班老師現在剛好出國也是很可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