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02 03:22:10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boring5566 (無聊五六)》之銘言:
: 這個議題燒了好幾天了
: 我也來帶個風向好了
: 目前當事人自殺後留下的遺書已公開部分
: 僅有對不起家人的道歉話語
: 沒有具體說出輕生理由
: 只能從家屬後來的公開信中猜測
: 是因為過去發生的誘姦案導致想不開
: 所以就目前鄉民與輿論所知道的內容
: 實在是少之又少
: 完全沒有任何足夠的直接與間接證據去還原好幾年前的案件原貌
: 除了已經死亡的當事人之外
: 恐怕也只有當年那位老師知道原委了
: 但現在八卦上風向
: 似乎比較多篇願意相信有誘姦發生
: 且兇手就是陳姓補習班老師
: 在此我想問
: 這樣論斷真的沒有問題嗎?
你舉的例子 藍太太鄉民可以不嘴
梁女可以不嘴
因為他們有沒有問題 已經有人在調查真相
但今天這件事情一定要講
今天鄉民不把事情搞大
現在早就沒新聞啦
這樣才爽是不是
這樣以後有事情就避避風頭就沒事啦
反正只要有辦法確定沒人告 做在爛的事情都沒差
只看法律有許多問題
第一法律有舉證問題 告不贏不表示沒違法
第二有些事情可能惡性度比違反刑法還高
法律上是否能告的贏不一定
但是需要真相應該是多數人的心聲
光是讀到林女的文章
那種生無可戀的憂鬱你跟我說兩情相悅? 跟我說只是陳老師認知錯誤?
這不是什麼法律公審
這只是對於一個人 為了一時爽 讓對方一輩子陷入在深沉憂鬱的憤怒
人也是感性動物
今天某某殺了人 或許共鳴度還沒這麼強
但是天你讀了他的小說 讀了他的採訪
還可以說 有可能兩情相悅可能女生倒追沒證據不要亂講
是啦 是沒錯啦
但你他媽的我又不是檢察官
我就是看到一個人被你搞的生不如死這樣覺得很不爽而以呀
照你講法洪仲秋 妳怎麼確定是人為操死 搞不好他有心臟病呀
那法院沒判之前你遊什麼行
順帶一提 同樣是搞死人 為什麼洪仲秋一堆人上街頭
因為對於軍隊文化有共鳴 所以感到格外憤怒呀
今天這件事情不也一樣?
因為是作家 因為文字讓人有共鳴
(之前說因為臉但看多張一點覺得不錯啦但也沒到真的很正吧 台大這種很多
照你講法
頂新出事也不該抵制味全
因為牛奶有沒有問題沒證據呀
洪仲秋出事 也不該遊行
因為遊行時也還沒充分證據呀
既然這是社會案件 本來就有義務澄清
一堆雜誌爆藝人料爆 各種捕風捉影這麼爽 還沒牽涉性侵甚至命案
你怎麼不去為藝人抱不平
媽的然後一堆說拿個小說就來當證據的不知道什麼心態
先不說林女生前證詞一堆 有相關同學當證人還有父母指控 以及之前PTT可能的發文
這個都不是證據逆
媽的真的這麼扯都林女憑空捏造的
老師居然不是第一時間出來森77人格被污辱
不是告遍鄉民 以後不用辛苦餵衛福部 直接退休
不是跟補習班學生講 請繼續支持 老師會讓法律還我清白
結果是 一個填鴨補教界突然要學術研究了
突然學術交流完覺得自己國文造詣不夠不能勝任補習班老師了
媽的這你還在沒證據 這你可以昧著良心說老師沒事也算你厲害
我贊成很多案件不要未審先判 但今天是連出來都不出來
所以你要怎樣? 一定要有人告才可以 沒人告就風頭過了就和諧
不就這意思嗎?
作者: dreeee (Adieu chérie)   2017-05-02 03:23:00
end
作者: ym11322 (願)   2017-05-02 03:24:00
推一個
作者: cynric717   2017-05-02 03:25:00
作者: Virus5566 ( 病毒5566 )   2017-05-02 03:25:00
還沒洗飽?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02 03:25:00
好喔
作者: moonwoman (月亮的女兒)   2017-05-02 03:25:00
作者: S780122 (ㄚ超)   2017-05-02 03:25:00
幫補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25:00
小說能信 狗屎也能吃了 懂?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3:26:00
因為信的是她父母的說詞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3:27:00
一堆把法律當真理的法匠也是真好笑
作者: nysky (天佑台灣)   2017-05-02 03:29:00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7-05-02 03:29:00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7-05-02 03:29:00
好好好 那再辦一次遊行吧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30:00
理解你的憤怒 但父母說了沒有要訴訟
作者: cynric717   2017-05-02 03:31:00
這篇觀念正確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5-02 03:31:00
沒錯就是一定要有人告才可以,你高興了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2 03:32:00
從頭到尾就不是單純法律的問題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5-02 03:32:00
只是本小說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7-05-02 03:32:00
陳看到自己被抹黑 都不出來說一下唷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32:00
不過是一般的殉情罷了 愛不到他愛的人 當第三者被玩弄 崩潰跑去死。沒必要因為一個玻璃心的自殺討論這麼久。男歡女愛 精神潔癖怪男人? 鄉民甩了前女友 前女友不爽跑來說你強姦誘姦 你心裡會如何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33:00
林真的想要告人不用寫小說 他出書不是為了這個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5-02 03:33:00
這就當事人感情的問題,憑甚麼你說不能讓它過去就過去,人家就想讓它過去是關你屁事啊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34:00
小說那種加油添醋的也能說嘴 笑
作者: liao18 (1)   2017-05-02 03:34:00
推一個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3:34:00
某人大概又自以為是熱門補習班老師上身囉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2 03:34:00
啊就補習班老師吃學生長久下來的問題啊
作者: fishlinghu (令狐瑜)   2017-05-02 03:35:00
推 整件事看了就是令人不爽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35:00
小說內的年齡跟真實都對不起來還在扯一堆。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35:00
只要沒有拼死反抗事發後去死都是男歡女愛啦 蒸蚌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35:00
新加坡哥也跟風台灣議題?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7-05-02 03:36:00
修法 16歲改到18歲 別再給灰色空間了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3:36:00
我只是想知道老師是不是真的長的玉樹臨風一表人才而已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2 03:36:00
safe大這麼激動幹嘛
作者: jimmy55662 (patience)   2017-05-02 03:37:00
理盲濫情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38:00
批踢踢那篇不是沒證實是不是林本人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3:38:00
GOOGLE 補教界馬英九 就有圖啦 還在那邊幻想什麼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39:00
林女生前的證詞可以證明是哪個人做了那件事嗎?就算是說那個人 有證據嗎你讀了書 就應該瞭解這種死無對證的痛苦了吧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3:40:00
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那個人 不能隨便冤枉無辜者啊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40:00
法律上很難成立 不過道德上聲援有問題?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41:00
林女生前早就講過自己是個有幻聽幻覺的精神病 所以會腦補很多小劇場也不用太意外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42:00
告人可以嘗試啦 但痛苦是家屬承擔 告不贏更慘
作者: liao18 (1)   2017-05-02 03:43:00
我相信老師無罪,請老師快快出面告死鄉民可以嗎?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43:00
台灣社會天生對女學生跟男老師感情糾葛就有負面觀感不告也很可能是因為集體壓力
作者: EVEREVER (EVEREVE)   2017-05-02 03:44:00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44:00
被甩了 恨意讓他把前男友講成十惡不赦的人的可能性是有的 想道德審判男方也毫無任何根據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44:00
某樓在激動什麼 林有說小說是要影射現實的誰嗎
作者: Pictor (Pictor)   2017-05-02 03:44:00
推,告不贏不代表事情就沒有發生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45:00
憑女方一面之詞 就能道德審判?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3:45:00
是啊 所以才要細心求證嘛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45:00
新加坡哥根本不了解台灣補教生態 出張嘴腦補而已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45:00
我反對道德審判 林出書不是為了道德審判哪個人
作者: love0 (不徵女友)   2017-05-02 03:45:00
所以男方粗來談啊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46:00
現在又不是討論成年一般交往情況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3:46:00
就跟國防布報告長官完全沒有畫面一樣嘛 遮遮掩掩的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47:00
哈哈哈 陳興我沒補過 好歹也補過吳岳 是什麼生態 可以讓你直接認定陳興就做了女方所控訴的事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48:00
利用教學上的景仰 跟女學生發生糾紛 道德不能聲援?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48:00
景仰老師愛上已婚老師 代表老師很壞壞把他逼死?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3:49:00
反正某人只會一直狂跳針啦 風向往哪裡吹我是很清楚的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50:00
到底是哪個人利用教學之便跟女學生發生關係 這沒有證據以前說什麼都沒用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51:00
他們之間只有通姦的道德問題 之後女學生自殺 那是他自己走不出情傷 怪前男友?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51:00
有一方說法也要看另一方說法 這在PTT上不是一堆前例?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51:00
道德本來就沒強制力 道德審判也是假議題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3:52:00
法律有不足之處就要想辦法補漏洞 不是沒證據就算惹
作者: kicky (沿海地帶)   2017-05-02 03:53:00
看到一堆忠心護主的拼命推文帶風向,呵呵,這個叫為虎作倀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53:00
某樓一直說小說不能信 又一直說是情傷 好聰明喔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5-02 03:53:00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54:00
一個已婚教師 跟未成年女學生產生糾紛 一直帶成前男友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54:00
小說內容已經是「強姦」了。根本不是單純情傷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3:54:00
還在那邊誰跟誰一國耍幼稚 光看美國女老師坐牢就懂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5-02 03:54:00
小說是一種題裁,作者有說完全真人真事,並不是小說當題裁書寫的都是虛構,何況當事人只是想保密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54:00
回原PO 我看法跟你差不多en大 林沒說是完全真的 只說改編真人真事
作者: kkabenson   2017-05-02 03:55:00
法律上強制性交很難告的成啊 現在又沒人說法律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56:00
已婚男老師跟滿16歲有性自主權的談戀愛 問題本來就是單純的外遇。扯什麼引誘上床 或是強姦根本差太遠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57:00
有性自主權 有性自主權 有性自主權 我幫你劃重點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3:58:00
單純外遇是有道德問題 但名人外遇又不是什麼少見的新聞 小事當大事吵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3:58:00
對啊 承認外遇又不會死 華哥快出來面對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5-02 03:58:00
是的改編真人真事,一聽到小說就拿柯南來說嘴,真的是為辯而辯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3:59:00
要人承認外遇 是要配偶告通姦的節奏嗎原PO 他不是在腦補 他在寫小說啦 很有才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4:00:00
不會啦 小出軌增進夫情趣妻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03:00
理盲又濫情 就是你這種人
作者: safelyfuck   2017-05-02 04:03:00
呵 現在只知道林跟已婚老師打過砲 就是外遇阿。超過外遇這界限都是過度腦補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4:04:00
還有父母公開聲明,重度憂鬱跟被補習班老師誘姦有關
作者: wtc4832   2017-05-02 04:04:00
依有證據才能發言人士標準 洪仲邱遊行有25萬人理盲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4:05:00
不過一遇到父母公開聲明,證據派就說這不能當證據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4:05:00
憂鬱症成因複雜 父母只說不能痊癒的原因跟誘姦有關林跟已婚老師打過砲 有證據嗎 誰說的 誰看到?
作者: wtc4832   2017-05-02 04:05:00
檢調都沒還沒動作 鄉民就吵著遊行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4:06:00
是相信了小說 誰相信了片面之詞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5-02 04:06:00
洪仲丘不能比啊 軍中有出來發言,跟現在落跑不一樣
作者: wtc4832   2017-05-02 04:06:00
八卦版如果只能一分證據說一份話那就不叫八卦版
作者: SunRoy (ccc)   2017-05-02 04:07:00
都某樓在講啊 你說外遇就外遇 人家父母就說誘姦阿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4:07:00
雖然父母那樣說 但林事發之後就一直被孤立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07:00
真的去做研究? 為什麼我聽有人說他還有在上課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08:00
那他憂鬱症跟自殺的原因就有很多種啊怎麼就全部賴到老師頭上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4:09:00
對 憂鬱症原因很多 不是單一 我也不覺得父母聲明很ok樓上那個不要求證據的 不知道輿論會殺人嗎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4:14:00
我看大家都是說兇手就是老師啊 這父母帶風向帶的很成功啊 責任全部丟給別人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4:16:00
老師是源頭 至少是兇手之一 幹嘛幫他洗白阿
作者: timrabbit   2017-05-02 04:17:00
沒反駁就表示默認?這個推論不太能接受耶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2 04:18:00
哈哈 某人又在檢討受害者和受害者父母
作者: wtc4832   2017-05-02 04:18:00
老師是9.2有差啦 看到就肚爛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2 04:18:00
我也不想洗白任何人 我希望現實中的李國華悽慘無比可是林出書的目的就不是為了要制裁哪個人他反對把作品內容跟作者直接劃上等號這他在新書發表會上有講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05-02 04:21:00
作者: togmogo (偷雞摸狗)   2017-05-02 04:22:00
光看到9.2老師的學生說他上課都在幹9.2的事情幹 穿龍袍耶 這不是黃安2.0嗎感性瞬間超越理性 哈哈哈哈還真希望他就是李國華 根本不用法律制裁就可以讓他嚇到
作者: querencia (當地球停止轉動)   2017-05-02 05:10:00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7-05-02 05:16:00
推這篇勇者說出事實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5-02 05:17:00
作者: akay08 (Ara_K)   2017-05-02 05:38:00
推推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5-02 05:41:00
有道理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2 05:52:00
推推
作者: andyal (不要妄想改變别人的定見)   2017-05-02 05:52:00
回某ㄖ是為了保護家人才切割自己不是房思琪好嗎她出書是想讓某人痛苦,不能只有她一個人痛苦的概念
作者: keypad (A CUP OF TEA)   2017-05-02 06:30:00
作者: WINDHEAD ( )   2017-05-02 06:41:00
觀念正確
作者: RomaneeConti (DRC)   2017-05-02 06:50:00
終於有人說句人話了
作者: deed0903 (我該說什麼)   2017-05-02 06:51:00
作者: RomaneeConti (DRC)   2017-05-02 06:54:00
支那賤種星狗畜不知道在激動什麼
作者: MIN945 (MIN945)   2017-05-02 06:55:00
有人死不接受這些證據跡象
作者: RomaneeConti (DRC)   2017-05-02 06:56:00
一堆補習班養的狗雜種
作者: sloth17 ( sloth)   2017-05-02 06:56:00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7-05-02 06:59:00
洪的事件差很多 說實在的 如果上法院法官判無罪後 你還說違法 那也只是自己爽
作者: RomaneeConti (DRC)   2017-05-02 07:00:00
不是說你 抱歉 讓你誤會了 你說的很好
作者: flypig1999   2017-05-02 07:03:00
好文,推一個
作者: RomaneeConti (DRC)   2017-05-02 07:10:00
原Po振聾發聵 完全有打到重點
作者: Rohmer (安靜中聽見的聲音)   2017-05-02 07:15:00
理解
作者: euka (花栗栗的小家)   2017-05-02 07:19:00
推一個!某樓s開頭狂噓真的令人傻眼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7-05-02 07:28:00
推 中肯
作者: mikuru (∞→1)   2017-05-02 07:28:00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7-05-02 07:28:00
別太高估鄉民影響力好嗎?鄉民討論本案的唯一實質作用,就是讓談話節目賺收視率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7-05-02 07:31:00
不討論的話 這事就連上談話節目的機會也沒有了
作者: Anni3 (sihm3)   2017-05-02 07:33:00
作者: RomaneeConti (DRC)   2017-05-02 07:42:00
無罪推定也是在法庭才適用啊 鄉民又不能把誰抓去關更何況隨著事實演進 證據逐漸浮現 嫌疑越來越高 大家難道不能有自己的心證?
作者: scott01 (scott01)   2017-05-02 07:46:00
推 支持論點
作者: eso2 (我樂意我不樂意)   2017-05-02 07:46:00
作者: jbleedkai (快天亮了吧)   2017-05-02 07:57:00
有些人就是跳針式的懷疑論者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7-05-02 07:57:00
1
作者: syngejassmin   2017-05-02 07:57:00
作者: beryll ( 貝瑞貓 咪嗚咪嗚)   2017-05-02 07:58:00
作者: syngejassmin   2017-05-02 07:58:00
講得好 一些人一直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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