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royaZoro (最賤.問天譴)》之銘言:
: 其實喔
: 換個方式說
: 你的回文方式對他們來說
: 也是同一套啊
: 大聲說別人之前 先看看自己會比較好
: 說穿了 現在根本沒有任何強而有力的事實 也不可能有什麼強而有力的事實
: 就好像秦偉那件案子
: 一開始那個女的出來
: 可能因為他長得像不太乖
: 根本沒有人信他
: 結果後來出現了一狗票人
: 秦偉才完蛋的
: 現在的情況就是兩派都在做類似的事情
: 然後互相覺得對方會被打臉
: 有一派很堅持無罪推定 覺得不能看小說辦案
1. 先澄清一點 不是只有分合意性交跟性侵
師生戀 有利用權勢性交罪最重可以判囚5年 但前提是當初那年紀要立刻講
現在怎麼告
2. 告不可能會贏 冷凍精液哦 有人證物證零
3. 小說證明力比較差 但是有採訪 採訪過程有提到被強暴的心態
事後家長點名與老師各種疑點 這些都是證據
4. 今天只希望先給個說法又不是在辦他案子
我覺得今天大家都搞錯了 其實這件事情就是鄉民不爽陳 要陳給個交代
無罪推定的本意是因為自由刑很嚴重 為了避免濫刑所設計的制度
今天就大家討論 又不涉及到公權力
如果今天是民法 那一方沒來 另一方講什麼法官就都承認
誰叫你自己不來反駁 我當然只能聽一方的
言論本來就是給大家公評的
今天陳被黑成這樣不出來 心證上面懷疑陳有問題是正常人都會有的
講白點我不覺得可以判的成利用權勢橡膠 雖然我覺得當初情況應該符合
但是道德上本來就是言論市場決定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看誰講的合理
難道我躲起來 不出來對質 反而不是我可信度降低 而是你說服證明義務加重?
難道舉證責任現在在大眾身上?
本來言論市場就是私領域 其實就是像民法 你不反駁 我就當你默認了
緘默權這種刑是概念也拿來混淆
你跟人吵架把人打得不要不要說不出話來 是因為對方自知理虧還是因為行使緘默權?
: 特別是PTT之前有過督割案 梁姓小模案(聖結石還大聲說她是殺人兇手 科科)
: 有太多後來翻盤的東西 所以那些人選擇不押也是合理的
: 如果沒有這件事 對陳興來說不是另一種網路霸凌嗎?
: 萬一最後陳興想不開 鄉民不就用BBS殺死一個中年人嗎?
你不會出來講哦
今天你講了 鄉民還要硬栽贓你是我們的錯
但今天?
: 但目前透露出來的東西只有小說而已嗎 還有一些額外的疑點吧
: 有些人憑著這些東西來押寶 於情於理也算有一點點根據
許多採訪呢? 採訪是親身的 跟親友訴說過程呢? 雖非親口但是也是親身的
這些都不是小說
: 而且這次的東西跟前幾次也有點不一樣 不再是只有某某人說 某某新聞說
: 是一些意外找到的巧合 加上被指控者一些不太合常情的行為模式
: 如果看到這些可疑現象而不往下追 那要是真的有這類的事情呢
: 以後渣男通通冷處理 風頭過了照樣吃 繼續爽呢?
: 兩種派都有可能押錯寶
: 但吵到現在我覺得重點有點失焦了
: 竟然變成"你話講這麼滿 都不怕被打臉嗎"
: 所以 到底是真相重要 還是討論者的面子重要?
: 目的究竟是挖掘真相 還是等著對方陣營出醜?
: 說真的 我還真希望我被狠狠打臉
: 那表示這類的事情從沒發生過
: 沒有人害人 也沒有人受害 一切都是故事
: 我的想法有沒有贏 對我來說根本不是重點
: 我沒有辦法在有人受害的情況下還能哈哈笑的對另一派說 "你們被打臉了吧"
: 這件事情跟普通的強姦案不太一樣
: 就目前透露出來的東西 看起來比較像老師騙學生感情 甚至疑似吃了多個
: 這類事情就算真的全爆開 頂多也只能指責該師有道德瑕疪
: 於法完全無事
: 有些人可能覺得情傷是小事
: 但你永遠不知道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真的無法替當事人評斷什麼是小事
: 今天一個宅男受騙當工具人免錢老爸 大家會覺得他可憐同情他
: 那女人被騙 難道就變成"小事啦 不要這麼草莓" 這也不太對吧
: 至於被懷疑影射最嚴重的陳興 真的有很多方式可以秒解決這個事件
: 我非常希望他開記者會打所有人臉 捍衛自己的名譽 拿出他罵DPP的精神
: 狠狠打我們這些"愚蠢網民"的臉!!
: 但........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