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可能很多人不了解標案的運作
我學長他上次要去標一個標案
通常有兩種一種是沒認識就直接去標
一種是合作過就繼續合作
我學長屬第二種 因為他之前跟負責的人合作一次
那表現好對方覺得上次跟你合作很舒服沒什麼問題
當然把機會都給你 連金額條件什麼的都全部談好了
就算之後有幾家廠商來投標我通通給你流標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標案流標四五次
第七次開標第一次投標的直接無縫
你說這樣沒有問題嗎 基本上台灣標案這樣搞一定會被靠北啦
但是你站在承辦人的角度想 我今天公開招標 如果有三四家來投標
還要評比三家的財務 風險
如果投標金額高的廠商 品質好 什麼都好 但就是貴
投標金額低的 但是賣給你之後什麼都不管了 售後服務什麼的都去吃屎
更麻煩的是有那種賣你很貴然後說什麼我賣你有什麼問題我一定負責 爾後人間蒸發的
所以管上面是怎麼規定的 我只信任曾經接觸的廠商
到時候遇到那種射後不理的 誰負責 他媽人跑了當然我負責
所以啊 這算是業務界大家都知道的淺規則
你以為大家都想投標日乖乖去投標
有後門大家當然想一起走啊
政府的標案真的很好做 我學長那個案子
他偷偷跟我講 成本價的三倍
ㄏㄏ 幾百萬的單位再乘以3
他還跟我說 對方問他底標是多少
然後他講了一個數字
對方想了五秒跟他說ok
你就知道整天喊虧損根本喊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