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走了
來再多證據是有啥屁用
假設有證據好了 文字 訊息 書 證人 通通拿出來
請問各位文組 是要拿什麼定陳星的罪?
有沒有機會上法庭都是問題
如果是誘姦 那就跟妨害家庭有關
如果是強姦 那就要有dna 現在根本都死無對證
拿個簡訊跟小說
跟幾個到底有沒有料都不知道的證人
就想辦案會不會太兒戲?
100%躲躲風頭就沒事了
一堆人物也是出來幫忙喊熱而已
人家父母又不提告
最後只剩道德問題 躲躲風頭照樣養老
在座各位是在爽幾點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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