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作者: NavyWind (NavyWind)   2017-05-02 18:48:28
※ 引述《Devilove (無我)》之銘言:
: 事件延燒至此,不論遭影射的陳姓補習班老師是否為李國華,
: 陳姓老師還是有一定的責任
: 撇開法治面與輕生者家屬不究責的層面
: 陳姓老師還是有出來說明的必要
那也是當事人間的感情問題,必要在哪?
為了滿足大眾看八點檔嗎?
: 如果今天在事件延燒到陳姓老師的時候
: 他在第一時間出來澄清
: 例如:
: [本人絕非林奕含女士筆下的杜撰人物,若有人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我是書中狼師腳色,
: 本人願意提供三千萬獎金。若無人可證,請各方人士勿加影射,若毀及個人名譽會採取
: 法律行動。另外為了肅清本文終生志業的補教風氣,本人願意提供百萬獎金,鼓勵受到
: 補教老師侵害的學生提出告訴,若官司成立趕跑狼師,即可得獎]
: 只要他有做出自清的動作或召開記者會自白
: 大家就不會一再影射,或想找出真相來
: 為什麼網友們會一直想找真相,我歸納幾點:
: 1.無法忍受坐擁高薪的補教名師有嚴重道德瑕疵卻在害死一個女孩後全身而退。
: 2.台灣補習文化風氣重,不揪出狼師,自己的同學、姊妹、甚至女兒都有可能受害。
: 針對這幾天不斷想轉風向的網友跳針式的論點,個人有幾個看法:
: 一.誘姦不違反其意願,沒有違法之虞。且當事人已滿16歲,合意性交已無罪
: 在這個角度來看,就是惡法亦法的觀念,或是認為沒有被立法的法律行為
: 就是合宜行為,這觀點對嗎?
: 在白玫瑰法案推動之前,有個恐龍判決
: 一名性侵犯在圖書館,將一名4歲女童帶到角落以手指性侵,被人發現後報警
: 開庭後法官以小女孩當下無明顯抗拒與呼叫,判性侵者無罪
: 若無法規範的觀點,指侵小女孩難道就是合法嗎?
: 小女孩有可能因為懼怕或對性懵懂,沒有出聲,難道就該被指侵嗎?
: 當時有人發起社會運動要保護14歲以下女童的權益
: 難道我們就要去酸這些人法官都判沒罪了關你們屁事嗎?
: 不論有無罪,嚴重的道德瑕疵就是該受公審,讓人民重新審視法規
: 性平法規範在於規範公私立教師的行為,補教師是沒有在規範之內的
: 所以現在許多社會新聞,國小至高中只要有疑似師生戀、教師性騷擾
: 學校性平會都不敢護短,因為處理不好,連校長都可能被撤職
: 但補教業者呢?只要名師會賺錢,改幾年換個名字再出道,有誰記得
: 有性騷案底的老師是一輩子無法任公私立教職
: 性平法規定教師不可以以不對等的權力方式去引誘學生與其有性領域的接觸
: 因為對社會大眾的認知,學生是純真的,不應受到教師個人私慾所影響
: 但是性平法不適用於補教界呀
: 意思就是說,在法律上,師生戀在學校是違法的,老師要被究責的
: 但師生戀在補教界是合法的,老師可以全身而退的
: 這兩套標準太奇怪了吧
完全不奇怪
學校老師有權力把你當掉影響你升學
但補習班老師你可以不爽不要去
: 第二個奇怪風向,林奕含父母都不追究了,鄉民追究甚麼?
: 對呀,奕含父母因為某些考量,不追究"李國華"的過錯
: 不代表每年會接觸人數破千的補教名師不會成為公害呀
: 例如說今天你居住的城鎮蓋了一個工廠,每天排放廢氣
: 你的鄰居罹患肺癌過世了,你的鄰居懼於工廠老闆財大氣粗,不願提告
: 當地居民成立自救會,工廠的公關人員卻出來說:[人家死於癌症的家屬都不提告了
: ,你們這些自救會在計較甚麼?]
: 問題是,今天不正視這個問題,哪天我們也會成為受害者或受害家屬呀
在陳奕含的訪談中,他的父母對於性的議題是迴避的
所以我們要做的是教導下一代為自己性行為負責的概念
還有不要隨便跟老師談戀愛(但進步青年可能又會罵你這是他們的性自主權)
: 一個議題可以在主流媒體上被忽視,卻在網路上不斷延燒
: 表示民眾也覺得狼師流竄會造成不安,
: 一個仲丘的死,也許有正反兩極的評論,但可以肯定他的死,讓義務役士兵被操死的
: 風險大大降低。
: 今天奕含的死諫,是否能喚醒公民對師生戀未規範的灰色地帶做省思,也值得深思
: 總之~今天議題不斷持續,陳姓教師曖昧的態度不表態,我只能說活該~~
什麼時候林奕含變成死諫了? 大家都沒看到遺書
就算生前寫完書,也不算作是「死諫」
然後你活該的標準是啥?
不表態就說人活該,這不就獵巫嗎?
嚴格來說補習班老師和學生不是師生關係
而是供應者和消費者的關係
你有糾紛是去找消基會而不是教育部
老少戀大家也都會吐槽
我也想知道去年那個58歲睡18歲結婚的現在感情好不好
但你要你越是苛責,你就越是在主張門當戶對的「封建思想」
因為只有門當戶對,才能盡量避免「權力不對等」
灰色地帶是必要的,尤其許多人連自己都無法正確評估
你又如何在道德上下一個評價?
公民們該思考的是為什麼女生無法為自己的性行為負責任
是不是我們性教育不夠合乎實際?
而一些性別進步青年
一方面鼓吹降低合法性交齡,一方面又要把女作家幼體化
這才是矛盾之所在
最後
記得去年底那個說基督教家庭女同志自殺的假消息嗎?
宣揚假消息的人是怎麼講的?
已證實by甲大衛
事後他說是他幫高調,證實留給大眾證實
想一下,各位獵巫的人,和甲大衛做的事情有沒有很相像呢?
和當初小模命案的模式有沒有很相像呢?
被鄉民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
共勉之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18:49:00
1. 正常人被對方父母指控誘姦,當然有必要澄清
作者: hy0106 (???)   2017-05-02 18:49:00
陳奕含 三小?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05-02 18:50:00
中肯 但是不把小說當證據的 本版稱為工讀生
作者: shyangwang (大海兒)   2017-05-02 18:50:00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05-02 18:50:00
付錢去給老師幹 好一個消費者的觀念 這算三小
作者: vutuv (vutuv)   2017-05-02 18:50:00
工讀生幫洗白狼師成供應者,消費者?
作者: Flame705 (先別說這個了)   2017-05-02 18:50:00
台男一級棒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7-05-02 18:50:00
這個應該是今天才來跟風的,好多段我這幾天看了好多次膩了。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2 18:51:00
身為補習班老師,他沒有出來說明的必要?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18:51:00
作者: david210724   2017-05-02 18:51:00
至少是個開始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5-02 18:52:00
抓到了 A大快把他寫入工讀生名單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02 18:52:00
現在有政治人物跳出來 算是正式檯面化了 就讓我們看下去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8:52:00
講得好像老師多無辜似的,道德上法律上都是女生的錯呵呵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8:53:00
他出來說不是,鄉民就會相信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18:53:00
幫大家複習一下navywind的嘴臉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18:54:00
風向不對,你會被噓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8:55:00
真的,會有人嗆你沒讀過小說不准講話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02 18:55:00
你工讀生齁 ㄎㄎ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8:56:00
就像激進派女權主義者說沒看過第二性和性別打劫不要跟他說話一樣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8:56:00
你完全定調女生就是想跟老師談戀愛嘛
作者: yahooooo (你猜猜呀)   2017-05-02 18:57:00
學校教育照你的邏輯嚴格上來說也是消費關係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5-02 18:57:00
自殺死無對證就縱容冤錯假案壹週刊,https://goo.gl/e3uLUO
作者: yiwei411219 (Bosco)   2017-05-02 18:58:00
神隱就可以當沒事發生
作者: yahooooo (你猜猜呀)   2017-05-02 18:58:00
你一開始就把定義訂死,想法自然就會導入同一個方向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8:58:00
你寧可相信女的問題在'不替自己性行為負責'?請告訴我當別人一口咬定狼師有問題時 你是否一口咬定女方要負責?結果說穿了 你跟你指控的 看小說辦案的人有什麼兩樣?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00:00
呵呵女生道德上也是自己要負責啦 老師好無辜好棒棒你們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9:00:00
好 沒有定調女作家要負責 但你不是在'暗指'我們該用不同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01:00
壞壞怎麼可以責怪老師呢,工讀生都森77了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9:01:00
的角度來看 女方'要為自己性行為負責' 還有 我真的不懂你為什麼不覺得這叫選邊占 當認為別人在獵巫的時候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9:01:00
我幫噓文的說:你現在是在檢討被害者嗎?呵呵台男
作者: love0 (不徵女友)   2017-05-02 19:02:00
虛寶你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9:03:00
來了來了,第二大招:有很多流派啊!我們現在拒絕用你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9:03:00
下 認為對性有壓迫觀點的人 不該覺得被傷害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03:00
呵呵我說你是工讀生了嗎?自己拉椅子來坐嗎?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7-05-02 19:04:00
如果你在八卦版講這個會得到共鳴 世界就不是現在這樣子了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9:05:00
造成的 林女自己就是在這樣社會文化下長大 他沒資格覺得受傷嗎?你真的覺得 旁人跟他說:你自願的所以要放寬心他就不會覺得受傷嗎?對真的受傷的人不會是二度傷害嗎?不要把'性解放'裡面對於自願性行為的理解 當然萬靈丹所以呢?!不是滿16歲 自然而然就覺得我跟誰上床我要負責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08:00
哎呀反正工讀生就是覺得:這世上沒有所謂誘姦這個名詞啦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9:08:00
我不會因為上對下關係 社會經驗不對等 被半哄半騙弄上床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09:00
法律上道德上都不存在,只要不是威脅,那女生當下絕對是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9:09:00
而不會受傷 16歲依然是單純 對成人世界規則沒自信的年紀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10:00
超開心超享受性愛過程,事後反悔是你家的事你自己負責喔我沒有說你是工讀生唷呵呵不要再自己拉椅子來坐了好嗎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2 19:13:00
所以你到底哪裡看到女方完全自願的發生?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15:00
喔想要把推文導向性行為只有男性需要負責?有人這麼說了?
作者: eip937 (berger)   2017-05-02 19:16:00
16歲的女生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性,是要對自己負責什麼,男生可能國中就有在看a漫,女生根本沒這方面資源。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7-05-02 19:16:00
樓上是認真的?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18:00
D大按照這位的邏輯,他會跟你說因為16歲因為她未反抗所以她絕對是自願的,要對這件事負責的只有她自己你是無中生有,我是反駁您呢,哪個才是帶風向?呵呵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9:21:00
16歲有性自主權了,不是你一句不懂不知道可以輕輕帶過的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23:00
滿16 跟人發生關係過程中未反抗 事後也沒反應法律上就等於自願阿 有問題嗎?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9:26:00
她16歲起就該為自己的身體負責,就像滿20歲就該為自己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26:00
哎呀法律上根本告不成這大家都知道,但道德上也不能檢討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27:00
喔,因為老師是無辜的老師好棒棒,都是女學生的錯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9:28:00
誰講老師無辜,誰講女學生有罪?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29:00
某些白癡都看不懂內文就狂噴 真得可憐反正現在一堆白癡 看到講一點女方就暴怒 男的就狂腦補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30:00
哎呀你還好嗎?一下子說補習班不是師生關係,是消費者和供應者,一下又說可以批判師生關係阿 呵呵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2 19:31:00
可是為自己的性行為負責任是要在彼此關係對等的情況下吧而師生的地位、經驗差距甚大,除非學生主動追求,要不然在師長刻意威逼哄騙的情況,要去談學生無法負責任...即使退百步而言,是學生主動追求,那師長除了省思自己的責任,也應引導學生能獨立思考做出自己不後悔的決定。如果搞到學生得憂鬱症,那就已經是教師失格了。何況以當事人的文字,更像是被強暴,而不是你情我願,要不然為什麼要用姦這種負面詞,就是她知道這種關係是不對的呀!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34:00
樓上 你要拿小說來當證據 也是滿猛的實在受不了 沒什麼具體證據就愛一直腦補的鄉民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2 19:36:00
請問假設一下,犯了民國律例哪一條法(?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9:36:00
小說是探案聖經啊科科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37:00
你可以假設林被強姦 那我可不可以假設林18歲畢業倒貼?這種假設意義到底在哪裡? 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不是嗎?當初一堆白癡狂腦補梁小模殺朋友 結果?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2 19:38:00
可以啊~,你可以從加州來的朋友的文字中推測~~~~~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38:00
你覺得是性侵就性侵 無所謂 如果是性侵 我只能說家長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38:00
所以到底是不是師生關係嘛?想把雙方權利不對等轉移成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39:00
是垃圾 知道這個情況還不提告 垃圾家長到底哪裡不對等 去看看法條好嗎 利用權勢性侵看得懂嗎?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40:00
消費糾紛XD還玩文字遊戲"嚴格來說"咧XDDDDD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40:00
你可以說補習班老師利用女生對老師的崇拜玩弄學生但要扯到利用權勢性侵那又是兩回事整天鬼扯權力不對等 不對等在哪裡?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43:00
地位經驗差距甚大,難怪有人要急著把事件導成消費糾紛這樣一來道德也沒有瑕疵囉~~~~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2 19:47:00
違背補習班老師會怎樣嗎?他有什麼權力嗎?地位?經驗?你乾脆說富二代不准嫁娶平民好了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2 19:50:00
師生關係本來就不對等吧?先撇除證據問題,如果有威逼哄騙等情事,那說是利用權勢性侵有錯嗎?如果說是女生主動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51:00
以後立法規定 門當戶對才可以打炮 不然都是權力不對等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2 19:51:00
追求,那請老師出來解釋清楚囉,這也應該出來說明的~~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51:00
樓上富二代和平民之間有"直接"的上對下關係嗎?
作者: mis1114   2017-05-02 19:53:00
扣掉姦以外,就像八點檔啊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02 19:54:00
如果本案性侵 我絕對鼓勵認同告死性侵犯如果不是 還要吵三小?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5-02 19:56:00
哎呀人家這篇回復的原原po是講道德上的瑕疵問題 反正對某些人來說,只要法律上站得住腳,道德上也沒有需要批判的空間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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