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迪生的發明或者專利其實大多是他的門洛帕克實驗室整個團隊的成果,只不過在法律上大部分記在了他的名下。可事實上,愛迪生既沒有發明的燈泡,也沒有成功申請到現代燈泡(白熾燈)的專利。在愛迪生之前,電氣照明燈早就有前人研究,而且在他那個時代,他「發明」的燈泡還引起了幾個專利侵權訴訟。 且他還花了大筆的金額去收購燈泡的專利。
1878年,當時鎢絲燈泡還未被製作成功前,愛迪生已經成立了愛迪生電力照明公司
當時的愛迪生光是靠專利費用就有一筆可觀的收入 再加上一堆公共建設的發明,每天接政府的case就可以活一輩子了
按照現在來說愛迪生是先變成有錢人 然後到處收購專利跟技術,然後在無限制提供資金讓工程師去試怎改良,這種方式成功改良燈泡是遲早的事情,怎會被後來拿來鼓勵說只要妳 勤奮+努力=成功 正常人失敗一次就破產了吧還給妳失敗給百次??
怎大家都喜歡用這個典故來鼓勵人(勤奮+努力=成功 ? ) 為什麼不要這樣鼓勵會更徹底一點(錢+錢=成功 ? ) 這個鼓勵方式不是更貼近現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