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oken2006 (廢怯少年)》之銘言:
: "告訴人常有本於夫妻之情義,對於配偶有所宥恕者,而對相姦者則未必然,
: 若一併使其撤回之效力及於必要共犯之相姦者,實有乖人情,故設此例外規定。"
: 直接說白話版:
: 當事人常常覺得:"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會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錯。"
我贊成廢除通姦罪
但不同意你這句話啦
當事人不會想我家老公都很乖 都狐狸精的錯
而是老婆遇到老公外遇 會去找一堆徵信社
找證據才能告成通姦罪
但有時候沒證據反而麻煩
若是沒有通姦罪 不要走刑事
回歸民法
要離婚就離婚 賠償就賠償
以上是補充說明
有外遇 婚姻都破裂了 沒有覺得老公很乖的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