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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揭狼師免罰 網諷官員「轉彎」
態度丕變
女作家A女上周四自殺身亡,得年二十六歲,她的雙親隔天發聲明指控補教名師誘姦,衛
福部和台南市社會局立即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指不得揭露被害人相關資訊,引發以
超高行政效率干預新聞報導質疑,但高市議員蕭永達昨公布某補教名師C師本名,指就是
網友稱的涉誘姦者,相關單位又稱不違法,網友昨嘲諷台南社會局態度「轉彎轉彎再轉彎
」。
也可提「房思琪」
對此,南市府社會局長劉淑惠、高市府社會局家暴及性侵中心性侵害防治組長王姿芸昨表
示,議員公布加害人與工作處所,並不在防治法範圍內,因此不會開罰;議員提及書中女
主角名字也不等於就是女作家本人,所以就算講出「房思琪」(A女書中女主角),只要
沒點出被害人名字,都不會開罰。
衛福部則發新聞稿表示,媒體及民眾是否有違反被害人隱私權保護,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及南市社會局個案認定,衛福部未干預新聞報導。
另針對A女父母指控誘姦可能刑期,律師李奇芳說,若A女遭誘姦發生在九年前,已滿十
六歲,但即使是合意性交,因補教老師有權勢關係,涉最重可判五年的利用權勢性交罪;
若A女當時未滿十六歲,老師將涉犯對十四到十六歲少女性交罪,最重可判七年。兩種情
況都仍在二十年追訴期內。
律師蘇正信表示,依《刑事訴訟法》,檢方從新聞獲知有犯罪嫌疑時可主動分案偵辦,警
方也可蒐證調查。可能是顧慮到死者名譽及證據薄弱,為尊重家屬,須家屬提告才會偵辦
。
記者劉榮輝、周昭平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03/37637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