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乳蹄!
工讀生又來了啦~整個八卦版都是我的工讀生,啾咪!
某女作家自殺事件~讓一堆覺青氣憤憤的,到處喊工讀生、工讀生的。
讓我們先撇除「師生戀」、「小三破壞家庭」「已滿16或13歲」「塞屌或螃蟹」等條件。
縮小範圍至加害者導致被害者心靈崩潰後跑去自殺的,覺青的法律追訴期(?)。
假設,加害者使得在身心都使被害人留下嚴重的心靈傷痛。
過了跑去自殺,請問覺青道德譴責期是多長呢?
1年後跑去自殺、10年後跑去自殺、20年後跑去自殺、30年後跑去自殺。
或老死後不能停??(這…跟某蔣氏殺人魔87%像)
近期有個例子就是闖黃燈撞死老翁,沒罪,但是過了七個月後死掉~
這例子的追訴期就是七個月後,科科被判罰錢~
請問各位偉大覺青們來教化我這個工讀生吧~
講講一下限定條件之下,不混入「某作家」濫情追殺的情境之下~
到底是多少年呢?
最後講一下,C師。
走得出法律門,走不出道德門。
走得出道德門,走不出覺青門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