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無恥南投奶襲狼 四處亂晃女遭殃
3.完整新聞內文:
南投縣一名張姓男子前年騎機車沿途對行走路邊或騎機車停等紅燈的女騎士襲胸,遭警方
循線逮捕。南投地院認定他4次伸狼爪,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合併判張男拘役120日,
可易科罰金36萬元。張男上訴辯稱自己輕度智障,但被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43歲)常在南投縣一帶,騎一台重型機車,並以工作帽遮蔽機車車牌
四處找尋目標,於2015年的9月11、12日、11月9、19日4天的傍晚6時許,尾隨單身女騎士
,超越其身邊時趁機伸手捉摸一把女子胸部後離去,或是伸手摸向路邊走路的婦女胸部,
讓她們措手不及。經受害婦女報警,張男被逮捕到案。
一審判刑後,張男上訴辯稱他有輕度智障,有心智缺陷,無辨識行為能力。但是台中高分
院法官查他犯案時,都刻意以工作帽遮蔽騎乘的機車車牌,並選擇人車較少的偏僻路段,
犯案後又迅速騎乘機車離去,顯然清楚知道自己行為是違法的,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駁
回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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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502/1109798
5.備註:
南投奶襲狼~ 怕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