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 林俊憲:狼師就是陳國星

作者: AdamDunn (蛋哥)   2017-05-03 14:28:45
想問這事件有違法嗎?
什麼叫誘姦??
感情被玩弄就叫誘姦嗎?
那現下男女朋友分開也要稱為誘姦??
有多少渣男一開始演得很認真
目的就是想上床 有那一根的都知道
但是女的自己要相信怪誰??
高富帥 小開 有社會地位
自己的眼睛被利益蒙蔽
最後才發現被玩了好難過
渣男跟你想這麼多嗎? 渣男只想一件事就是幹你
然後你上鉤了
這次事件很像一般賤男癡女分手
※ 引述《kego (顫抖的豬腳飯~~~)》之銘言:
: 偷偷講個小八卦,只講我確定的內容 沒有任何臆測
: 1.林曾經在2012的總統大選期間在蔡英文的團隊中擔任過文膽工作
: (她父母超級羨慕,也很想去幫忙,原因是他爸從小功課就很好,
: 但是卻因為不是高級外省人,所以一直被打壓,痛恨外省人的特權
: 這內容在早期的無名網誌有寫出來過)
: 2.林曾經跟台南某鋁鎂合金科技廠的小開交往過(與本事件無關)
: 2009年休學後,林到處去世界各國遊玩,2010年5月左右去了美國與小開一起回國
: (小開在美國唸大學),暑假期間有很多約會的合照 當初也有放在無名相簿上,
: 但是10月份忽然把照片都刪光....
: 3.高中時候就有師生戀,同一補習班的學生外校(非南女),也有部份學生知道這件事情
: (大概4~5年前就有人告訴我這件事情,不是這幾天才知道的....)
: ※ 引述《sean12345678 (男人)》之銘言:
: : 太好了,有人出來挑戰了。
: : 1. 有違法鐵證
: : 2. 很多好朋友都知道加害者是xxx,
: : 3. 請問犯的罪是:強姦,還是誘姦,還是殺人罪?還是“不道德罪“?
: : 4. 檢察官要主動偵辦的喔!開始調查吧。訪問證人。要收集小說嗎?
: : 5. 應該需要很多時間來調查,等著看熱鬧。
: : 最後如果不起訴,哈哈哈哈......
: : 誰有損失?還不是xxx?
: : 如果既非強姦又不是誘姦,搞成合意性交,
: : 通姦事實,不就變成法院認證?
: : 有人挑戰,要鼓勵。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5-03 14:29:00
說你誘姦就誘姦 懷疑阿 去看書啦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7-05-03 14:29:00
是沒錯 但現在風向如此...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7-05-03 14:29:00
你是不是自以為眼光獨到 只有你從這角度切入? 事實上OP
作者: marurun (無夢,就盡無吧~)   2017-05-03 14:29:00
沒辦法,被白幹又發瘋用命當學費 玻璃母豬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7-05-03 14:30:00
被性侵好嗎
作者: Jaroz (我已經騎虎難下了)   2017-05-03 14:31:00
小女生沒有社會經驗懂那些事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17-05-03 14:33:00
鄉民:幹16歲少女就是不對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5-03 14:33:00
工讀生真辛苦
作者: aufok (aufok)   2017-05-03 14:33:00
你很悲憤齁
作者: flyinmagic   2017-05-03 14:34:00
職務之便 職務之便 權力、資訊不平等
作者: mikepopkimo (Mike)   2017-05-03 14:34:00
初夜被弄破了,女生應該會哭!!
作者: sawadiga   2017-05-03 14:34:00
8+9才強
作者: reallytime   2017-05-03 14:35:00
辛苦
作者: mikepopkimo (Mike)   2017-05-03 14:35:00
男:好爽,吃了一個處女正妹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03 14:36:00
依你的程度擠得出這些內容的確偷笑了
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   2017-05-03 14:36:00
違反兒少法啊,引誘未滿18歲的性行為就會違法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7-05-03 14:37:00
一堆母豬當下爽玩事後要性侵 這個只是改自己自殺而已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17-05-03 14:38:00
自己要相信怪誰? 很多都是結婚 但騙說自己單身的 你
作者: freef1y3 ( )   2017-05-03 14:38:00
真的 事後告性侵跟事後自殺明明就是差不多的事
作者: mimiroro   2017-05-03 14:38:00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17-05-03 14:39:00
叫女方怎麼去查證? 更何況是一個高中女生? 然後吃過才拍拍屁股說自己已婚 這時女生除了默默吞下去能怎辦?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7-05-03 14:40:00
只說感情玩弄也太膚淺了吧~你看事情都只看表面齁
作者: chses910372 (loveseeker)   2017-05-03 14:41:00
原來是老二思考哲學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17-05-03 14:41:00
不是所有女生17,18歲就已經都通曉社會事了 你以為所有女生17,18歲都混過陣頭跟過8+9喔?
作者: zu00405479 (你看不到我)   2017-05-03 14:46:00
錢灑的很多喔!!那麼多人來帶風向
作者: Viviak (Hope)   2017-05-03 15:13:00
書裡第二章寫拍照威脅 耶。這算不算恐嚇你是說玩到當事人崩潰進出精神病 渣男也免責嗎?渣男不用負責任面對嗎?講這種不負責任的脫罪辭真有夠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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