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03002656-260407
宣示主權? 中華奧會改名「國家奧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民體育法」草案時,將「中華奧會」正名為「國家
奧會」,這是跨出爭取更改中華奧會名稱的第一步!
行政院版的國體法第五章名稱「中華奧會」,遭到立委諸公熱烈討論後,改為「國家奧會
」,完全去「中華」化,立委林昶佐希望國體法先不再講死名稱、張廖萬堅認為,不要率
先矮化自己,這樣的更改具有「主權、主體性」。
經過立委商研後,國體法第二十六條修訂為「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奧會)
為法人,係經國際奧會承認之我國奧會代表。國家奧會之組織、任務及成立宗旨,應符合
奧林匹克憲章,並受中華民國法律規範。」
也就是這一條法條內,以前有寫到「中華奧會」的字眼,全部改為「國家奧會」。林昶佐
表示,我們沒有違反國際奧會的規定,國際奧會說我們是什麼名稱就是那個名稱,但我們
不必先框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