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輕生 台南市社會局自承無權開罰
http://m.cna.com.tw/news/asoc/201705030230.aspx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3日電)
年輕女作家輕生,出版社代發雙親聲明被認定違法,台南市政府原擬研議開罰
,但台南市社會局今天表示,因出版社不在台南,台南市社會局無權開罰。
年輕女作家輕生引起社會關注,台南市社會局指出,作家輕生後,台南市社會
局 4月28日上午10時許接獲衛福部保護司通知,指稱出版社代發父母聲明,公
開受害者姓名恐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及第13條之1 ,要求台南市社
會局處理。
台南市社會局表示,因聲明提及被「誘姦」,當事人雖已不住台南,但社會局
仍關心及願提供協助,但作家雙親家中無人,社會局未和家屬接觸。
社會局說,全案雖尚未明朗,但因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處理,社會局也代
轉通知給出版社,同時代發新聞稿,提醒各單位注意,所有動作都是代為提醒
通知,台南市社會局無權開罰,也未要求媒體不得報導。
社會局強調,性侵害防治法是要保護被害人,談論或公布加害人並無違法,台
南市政府一定站在保護弱勢、打擊不法的一方。10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