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奕含案事關社會公益 衛福部:此案不須

作者: 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   2017-05-03 19:52:05
蘋果日報
林奕含案事關社會公益 衛福部:此案不須隱去被害人姓名
才女作家林奕含自殺,其父母聲明揭露林書中遭補教老師誘姦一事是真實發生,網友搜
出林奕含生前曾上過補教名師陳星的課,但媒體大篇幅報導後,台南市社會局要求各媒
體隱去姓名,立委則指控是衛福部向台南市社會局施壓處理此案。
對此,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今天澄清,當天早上即時新聞刊出後,同仁輿情蒐
集發現內容疑似是台南的望族,因此就貼到地方政府保護性業務主管的群組,請台南市
社會局了解是不是曾服務過的性侵個案,並進行後續了解,從頭到尾並未發公文,也並
未要求台南市社會局開罰。
張秀鴛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規定,被害人死亡,若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權衡社會公益,認有報導或揭露必要者,就可揭露被害者個資。這事件是社會矚目案件
、重大治安事件,對維護治安、安定人心、澄清視聽、防止危險擴大等都有幫助,因此
其實不需要隱去被害人姓名。張秀鴛說,至於是否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可認定
,如電視、網路媒體就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面媒體就依所在地觀傳局等。若擔心
先報導事後仍可能挨罰,報導前也可先詢問主管機關。(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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