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本名劉依函,在太陽花學運2014/03/18-04/10之後,被起底援交,
還被壹週刊設計,最慘的是在2016/06/30被判妨礙風化罪,易科罰金42萬元,
檢調依據出入境機票紀錄、帳戶,還有監聽
(時間應該是太陽花之後,因為被認定有援交紀錄的時間在2014/04/18之後)
還連累了姊妹 鐘宜姿,易科罰金132萬。(追溯到更早 2011/11/08之後)
上面這案例是有點誇張,因為查了一下關鍵字判例,名媛 國外援交的判例幾乎很少,
檢調針對性辦案,查的也太詳細了。
接著2015/01/05 不爽被壹週刊設計,控告妨礙名譽(註定失敗的一棋),
好死不死硬要說賣酒,不是援交,2017/04/18被判決偽證罪,還不得易科罰金。
(這真的是有點誇張,一般偽證罪都可以易科罰金。)
現在不上訴,要進去關三個月。
終於讓我開悟了,台北地檢署真的很用心的在辦案,遇上司法還是小心一點的好
【裁判字號】 105,審訴,254
【裁判日期】 1050630
【裁判案由】 妨害風化
https://goo.gl/8m0BCo
【裁判字號】 106,訴,56
【裁判日期】 1060418
【裁判案由】 偽證
https://goo.gl/5lu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