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照書上與各種腦補還有LINE的聲明
我想應該是家裡被寄了這樣的東西
父母當時可能還認為 為何我女兒可以願意做這樣的事
鬧翻休學再進醫院
可能想告的時間點是12年,但律師說要有直接證據
但誰會去想過留這樣的東西呢(書裡也寫到,
李國華說自己是舊時代的人,不會打字,....
原來是根本不想留下證據)
我想林醫師比誰都痛心
才會有這樣的LINE文,說著看完書後,才真正了理解女兒
至於您說讓陳的女兒給林醫師睡一下,這我覺得玩笑話了。
我相信林醫師的正派,她/他要的是公道,是女兒能夠回來
而不是那種畜生的淫慾吧
至於我覺得該怎麼揪出這個狼師
應該是從補習班下手吧
南女的板好像有發起 要告補習班詐欺 (關於老師學歷不符的問題)
這點如果累積多一點人,應該可以再讓補習班與這個老闆切割
畢竟,人都是只顧自己的
越多人與他切割,他才會出來
這點,應該比較好操作囉! 如果真的有做,即便法律無法制裁他
我也要看到他崩潰,身 敗 名 裂!
這樣,才能殺雞儆猴。
※ 引述《xifaka (當之無愧)》之銘言:
: 昨天開了二個小時的車 從高雄到台南 跟認識的朋友借房思琪來看
: 看了二個半小時 很快看完
: 裡面有提到 郭曉奇上一個五十萬人瀏覽的網站揭發李國華
: 之後李國華寄了房思琪的裸照給郭曉奇
: 又根據林奕含的父母聲明 房思琪跟郭曉奇都是林奕含的化身
: 所以意思就是 2014年林奕含上ptt爆料之後 隔沒幾天 就收到自己的裸照
: 因為受不了刺激 才會住進去精神病院嗎?
: 從林奕含的臉書 在2014年曾經住進去精神病院 時間點就在ooutputt上網爆料之後
: 到底是不是因為收到了自己的裸照才會發病?
: 到底陳興有沒有林奕含的裸照啊?
: 乾脆這樣子好了 既然陳興覺得這樣睡朋友的女兒沒有關係 反正滿十六歲了沒有關係
: 不然自己的女兒陳穎也給林奕含的父親睡幾個月 這樣大家就扯平了 好不好啊!
: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
: 黃翰還敢娶陳穎嗎? 有這種岳父 真的會被恥笑一輩子
: 不過 陳興陳穎走在路上 我還真的認不出來
: 可能改名就好了吧?
: 像一堆法官亂判也都不用改名 當初亂判林金貴殺人的法官 走在路上
: 林金貴也認不出來 可能也沒差吧???????
: 台灣很小是沒錯 但是人走在路上就是認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