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當初告下去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7-05-04 03:02:08
※ 引述《logitech2004 (ddd)》之銘言:
: 現在有人假設,狼師有裸照在手,林家選擇隱忍
: 選擇忽視,刺就卡在那一直流血,血總是會流光吧?然後證據力也慢慢消失
: 如果當初痛定思痛吉下去,玉石俱焚,裸照出來剛好變成鐵證
: 裸體被看光的痛跟看狼師逍遙法外10年的恨,怎麼想後者都比較痛苦
: 林家是否選錯方法了?這事件是否告訴大家不要隱忍,要面對問題?
這一點很難說
從林奕含的重度憂鬱症狀況來看,假設10年前就告下去
那麼結果很可能是10年前林奕含自殺,書也沒寫出來
最後整個事情在這個社會上沒有幾個人知道
兇手一樣逍遙法外,繼續吃學生
說出「要保護還活著的人」其實不見得單純指的是要保護林家還活著的人
可能包含了其他家的女兒,和其他還活著的人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6-05-04 03:02:00
把老師推去撞火車r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7-05-04 03:05:00
你要補一句「本篇不代表本板立場」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04 03:26:00
這篇有理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5-04 04:59:00
當初告下去可能不會成立 還會受到理性人的冷嘲熱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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