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天
2.完整新聞標題:
加班費換補休任勞資協商 蔣萬安:不合理
3.完整新聞內文:
勞動部今公布新函釋,說明休息日出勤後,勞工可否將加班費換成補休的問題,勞動部認
為,補休標準、補休期限、期限到期之後的處置等,都可回歸勞雇雙方協商。而立法委員
蔣萬安先前曾提案,認為加班費跟補休的比例應由《勞基法》明文保護,「如果讓勞資協
商到可以到期後,既沒有補休、又沒有加班費,那太不合理了」。
蔣萬安直言,勞動部沒有注意到實務上勞資不對等的情況,在這種雇主對個別勞工的情況
時,勞工通常仍屬弱勢,「舉例來說雇主都會要求勞工在加班後,就盡量換補休,刻意讓
時數累積很多、休不完,或者是用技術方式、無法勾選加班費、只能選補休等,最後都會
告訴勞工期限到了,視同放棄補休」。
蔣萬安痛批,勞動部竟放任這種讓勞工在正常工時之外加班,又沒有加班費可領的「雙重
剝削」情況,完全就是沒有保護到勞工在勞資雙方談判時的弱勢地位。
在年初時,蔣萬安也針對加班費換補休之間的比例提案,他說,這是保障勞工至少在換補
休的時候,能依照加班費的比例,不會只是1比1的,讓雇主免去加班費加成的部分,而且
提案中也明文規定,在年度終結或是契約終止時,如果勞工未能休畢補休,雇主仍應發放
加班費,以保障勞工的權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tv.ctitv.com.tw/2017/05/496486.htm
5.備註:
只有蔣萬安關心
其他立委死到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