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ronchens (澈水明心)》之銘言:
: ※ 引述《helikon (赫利羹)》之銘言:
: : 補教狼師可怕 老師:「合意性交」無法管更恐怖
: 「合意性交」不是無法管
: 重點是在法律條文怎麼訂吧~
: 目前法律對於「合意性交」的年齡是16歲
: 這個數字是不是太低了? 才會形成林奕含事件的悲劇?
: 尤其16歲還沒有高中畢業~~
: 所以立法院是不是可以考慮
: 把16歲提高到18歲(或20歲) 年齡訂在多少可以斟酌
: 把這個年齡給提高
: 就像林家父母的聲明中提到的
: 不希望再有第二個房詩琪!
你確定要這樣做?
第 980 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