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誘姦會不會根本就是指強姦?

作者: jkkert   2017-05-05 01:53:54
前面有人問卦聽到作家有受到外力威脅,
其實初戀樂園新書發表會逐字稿裡,
作家有表示“誘姦”這個詞「它」不是很精確!
我認為作家文學造詣如此之高,
她應該不會特地發明一個連她自己都無法清楚說明的詞!
“誘”有可能是受到外界壓力而改的詞,無法直接寫強姦。
最後在發表會中對這本書的總結:
簡單的兩三句話概述,有一個老師,他用他老師的職權,
長年來在連續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就這麼簡單。
推論完讓我的胃好痛......
作者: coco100 (童話故事的最後)   2017-05-05 01:54:00
書中本來就很多委婉的寫法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05 01:54:00
作者: chrisnt (那個夏天)   2017-05-05 01:55:00
不會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5-05 01:55:00
跟格雷的50陰道好戲有點像
作者: MercySeat (M.S.)   2017-05-05 01:56:00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05 01:56:00
談戀愛時叫相姦 分手叫誘姦 你認為是強奸
作者: gta1999 (LEO)   2017-05-05 01:56:00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05-05 01:56:00
你這種問法這大概觀落陰才知道了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05 01:57:00
就一種姦分時間點和人各自表述
作者: dorisan (安)   2017-05-05 01:57:00
我覺得誘姦不像強姦這麼好解釋,就像你崇拜一個人,他接近你跟你越走越近,但你只是崇拜、不代表想跟他發生關係,卻在半推半就下被性侵,事後開始錯亂、創傷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7-05-05 01:57:00
法律上不是強姦的強姦
作者: mayjan   2017-05-05 01:57:00
我覺得就是強姦了 女的不要 不是嗎
作者: tingstart   2017-05-05 01:57:00
這跟看完金庸開始狂連87神功有87%像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5 01:58:00
事實上就是根本不知道是不是合意 一堆鄉民就在喊燒
作者: evaji548 (eva)   2017-05-05 01:59:00
作者: jkkert   2017-05-05 01:59:00
如果是強姦一定不是合意的,只是現在已經不知道了。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5 02:00:00
還是陳師的背景真的大到連台南怪醫都要吞下去?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05 02:00:00
不要?哈哈哈哈哈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5 02:00:00
反正死無對證 一直跳針說合意就合意 看誰好洗腦
作者: CGZB (ZB)   2017-05-05 02:01:00
看到戀人把你像垃圾一樣丟掉找下一個一年前的你 就會覺得
作者: chrisnt (那個夏天)   2017-05-05 02:01:00
女的不是不要 是事後不要 就是後悔 懂?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05 02:01:00
她爸媽都說是假的,你們還當真喔
作者: ksxo (aa)   2017-05-05 02:01:00
鄉民就希望是強姦來定罪阿 反正鄉民說是就是
作者: ERQQ (EQQR)   2017-05-05 02:01:00
就dorisan講的那樣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5-05 02:02:00
你沒看完吧 他說不精確是因為他不把自己當受害者
作者: superdrift   2017-05-05 02:02:00
去復習邱若男那部啊 裡面那個雯雯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05 02:03:00
不過比母豬好啦,起碼她後悔了寫右肩,母豬告人親近
作者: nj2014   2017-05-05 02:03:00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05-05 02:04:00
滿無聊的 這種問法就沒有標準答案 因為作者已經掛了
作者: CGZB (ZB)   2017-05-05 02:05:00
男方用玩的心態出來找炮打,就足夠稱之齷齪了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7-05-05 02:05:00
如果是早就告下去了還會鬧到現在這樣喔
作者: thehobbit (假面的大頭)   2017-05-05 02:06:00
很多片段很像電影 殺客同萌 的表示方式,很難過呢!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5 02:09:00
原來wasijohn你談戀愛時都自稱相姦啊,真少見呢~~~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7-05-05 02:09:00
不是合意=強姦 心理沒有100%同意的合意就是右肩...
作者: Courtney (喵~~~~^^)   2017-05-05 02:10:00
現在是要分辨半推半就算不算強姦嗎?
作者: double2783 (大社陳冠C)   2017-05-05 02:11:00
迫奸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05 02:11:00
現在想帶風向的人是不是只敢箭頭了,呵呵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5 02:11:00
半推半就不是強姦啊 這早就有相關判例了吧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7-05-05 02:12:00
但這個很難說 是有基於身分跟體格關係 很難拒絕的情況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5 02:14:00
即使這樣還是非合意阿 因為被威脅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7-05-05 02:14:00
哪個在帶風向樓樓上nicolas大能否點名R 這篇推文沒看出來
作者: cucugo (cucugo)   2017-05-05 02:14:00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7-05-05 02:14:00
因為誰知道不同意後對方會怎麼行動呢?
作者: DREE (J8 C8 C8 C8 )   2017-05-05 02:19:00
你去讀讀作者發表會 文字稿吧~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5 02:19:00
所以就說了 你那就不是合意了 可以告性侵
作者: DREE (J8 C8 C8 C8 )   2017-05-05 02:21:00
作者: bibiwei   2017-05-05 02:23:00
就是
作者: jkkert   2017-05-05 02:24:00
其實我是想大家發表一下自己意見,到底發表會有多少東西是
作者: cucugo (cucugo)   2017-05-05 02:24:00
就是強姦別在推託是合意
作者: jkkert   2017-05-05 02:25:00
她真的願意講的可以講得,現在我也不知道了。
作者: ringtweety (tark)   2017-05-05 02:29:00
當然法律上也不會管那麼多 就是強姦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5 02:30:00
他的逐字稿有夠含糊不清的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17-05-05 02:31:00
強姦長跑七年 反正我是信了
作者: cartier520 (熊白爛)   2017-05-05 02:32:00
姦 就是 姦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05 02:36:00
yo肩痠痛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05 02:36:00
當下半推半就事後想想覺得這樣不好 大概類似這樣吧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5 02:36:00
如果真的跟她說的"花了7年才知道這是姦" 那應該不是強姦啦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7-05-05 02:37:00
事後想想感到很後悔的感覺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5 02:37:00
我不覺得智商147會不知道強姦是什麼
作者: ONEorTWO (其實我們都寂寞)   2017-05-05 02:37:00
去看看螃蟹那段 再來告訴大家 那是合意還是強姦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5 02:38:00
從"花了7年才知道這是姦"這句 推論 應該是騙砲 但是我現在也不確定她到底哪句真哪句假的 僅供參考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05 02:39:00
就不知道哪邊真哪邊假才頭痛 大家自行當柯南囉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5 02:39:00
"7年才知道"應該是說本來認定是真的感情 7年後才知道人家只是玩玩 這種感覺 根據現實生活比較像這樣
作者: Courtney (喵~~~~^^)   2017-05-05 02:40:00
所以人真的要珍惜生命,不然連辯解的機會都失去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5 02:40:00
所以說這案子比羅生門複雜啊 感覺要請通靈少女了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7-05-05 02:42:00
這次可以做~合意,這次不可以做~强制性交
作者: Utuxk (冠志)   2017-05-05 02:48:00
台語有句話叫作,騙吃拐( )淦( )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05 02:50:00
不無可能 只是未必告得成 所以只能用含糊字眼萬一直接影射對方犯法 被說誣告就慘了
作者: woula (哲學思維)   2017-05-05 02:55:00
誘姦 簡單解釋 就是 騙上床 吧
作者: jkkert   2017-05-05 02:57:00
有部分可能可以用誘姦說明,但是要完全沒有強姦也太強人所難。
作者: brownbear (brownbeararrival)   2017-05-05 02:59:00
推Dorisan大說法
作者: Albert666 (Albert)   2017-05-05 03:02:00
推Dorisan大說法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7-05-05 03:14:00
推 Dorisan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5 03:16:00
看了一些林的相關評論後突然懂得誘姦的意思了看來真的該把未成年性交年齡上修到18歲了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7-05-05 03:22:00
覺得是當時還活著無法承認,書中就是她以及強姦,現實說要提告照片就來了,對方背景又那麼硬
作者: gph010142 (馬臉)   2017-05-05 03:25:00
一個誘姦各自表述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5 03:30:00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 她就是被強姦了 只是當時她不知道這就是強姦當時心智不夠成熟且社會經驗不足造成的結果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05-05 03:33:00
格雷算不算右肩
作者: bisconect (李東翰)   2017-05-05 03:50:00
推dorisan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05-05 04:21:00
作者: anddyse7503 (anddyse7503)   2017-05-05 04:37:00
就是強姦 書裡面真正重要處都畫龍點睛ㄧ閃即逝書末跟後記都直接寫上 "假裝沒有小女孩被強暴"第一次房被強姦 問了媽媽後絕望第二次就不抵抗了 李國華一定說合意 但是合不合是法官說的算 兩造若無爭議哪用上法院? 猜測當年林家被唬到了 且通姦罪不重林前幾次都不到18歲最壞情形 輸了減刑機會也很高強迫拍照更不用講 李國華鐵輸的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7-05-05 05:13:00
設局引誘來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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