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苗博雅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5-05 02:49:16
※ 引述《tentaikanso (恐龍法醬)》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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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黃律師除了一一指出之外,
: 還有一段最重要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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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能力做出如此精美的影片,我認為這個團隊應該更有能力在製作之前,
: 找個實務專家先審過一遍腳本,確認其中所有內容的專業細節無誤。
: 我相信「正確性」是對於資訊傳播的最基本期許;
: 至於主角設定你愛用武松打虎還是凡爾賽玫瑰,只要沒有侵權疑慮,一概悉聽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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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5 02:55:00
鄭捷辯論律師還好吧 陳進興辯論律師當高雄市長當的不錯R故意提這個實在是齁
作者: AntiPRC (廁所沒有支那豬)   2017-05-05 02:59:00
作者: tmwolf (魯神)   2017-05-05 03:44:00
他大概是苗粉
作者: Bastain (滿洲國專家^^)   2017-05-05 03:46:00
重點是這部影片很不專業
作者: a5648183 (KL YEH)   2017-05-05 05:22:00
哈哈黨國吧哈哈,真踏馬ㄉ蛇鼠一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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