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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拍裸照變嘿咻 小模告攝影師性侵
【綜合報導】一名女子不想年輕留白,找了陳姓攝影師到台北火車站親子廁所拍攝露三點
的藝術照,之後二人就在廁所發生性關係,由於啪啪啪聲音很大,還被路人發現要他們不
要再做,否則報警處理,沒想到事隔五個月後,女子突然告陳男涉嫌性侵她,但台北地檢
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女子指控,去年七月,二人約定在台北地下街的誠品書店拍攝,但誠品不同意,因此轉往
台北火車站的地下停車場。
民眾制止未呼救
但攝影師擔心民眾出入,會影響露點拍攝,最後選擇在火車站的親子廁所,女子說,兩人
到廁所拍沒幾張,陳男就開始對她上下其手,還逼她發生性關係。
陳男到案坦承在廁所發生性關係,但辯稱當天是對方帶他到廁所拍攝,二人自然的發生性
關係,且當時出入廁所的民眾,還要他們立即停止,否則報警,他們因此匆匆完事後,各
自回家。
檢察官調查發現,民眾制止兩人性行為時,女子沒有出聲呼救,女子離開廁所後有遇到警
察,也未在第一時間報案,顯然都與常情有違,因無其他事證認定陳男涉嫌性侵,處分不
起訴。
外拍安全注意事項
●過濾攝影師過往作品,打聽風評是否良好
●攝影師臨時變更拍攝地點或擴大尺度,直接拒絕
●避免單獨赴約,首次外拍地點勿選摩鐵等室內空間
●自帶飲用水,不喝對方提供的飲品
●若攝影師有毛手毛腳等異狀,應藉故離去,安全第一
●保護好私密部位,防被故意拍走光照,若拍泳裝或內衣照,不要到現場換衣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05/37640074/
拍照中直接同意跟攝影師做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