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QQ (阿QQ)》之銘言:
: 我是支持的,原PO拋出這個想法讓大家討論也不錯,
: 但我覺得若真的要辦遊行,那訴求不應該太分散跟太情緒化,
: 究責陳興這種事並不是單靠遊行就能產生效果,畢竟年代久遠,可能也沒有證據了,
: 過於強調這點會讓活動的訴求變弱,畢竟司法是歸司法,
: 追殺他的關係事業也很失焦,論及媒體素質就更失焦了,
: 建議主軸放在"反狼師" (理性訴求)
: "紀念受害者"為輔 (感性訴求)
: 理性訴求上,可以整理近年來狼師的案例,收集受害者的故事經驗,
: 讓大眾明白這並不是個案,而是一種病態常態,並且這種病態因為法律的漏洞、
: 當事人社會經驗不足、息事寧人的態度,時常讓狼師逍遙法外,
社會經驗不足,息事寧人的態度是主因
現在性侵害案,只要告,法官還是很大一部分站在女性這一邊
更何況未成年
: 然後可以結合法律專家及立法委員的研究,
: 參考他國的法律,提出立法的明確方向。
: 例如英國、及美國美國有些州,明確禁止老師與未成年學生之間性行為,
台灣非常嚴格~~
只要對方未成年,管你們同不同意,就是不行。
除非兩小無猜條款,不過這裡不適用
亦或是你們覺得16歲還是懵懂的年紀,太低要調高。
: 而台灣也需要這樣的法律。
所以台灣早就有了
: 然後理性訴求上,要取一個好聽一點的名字跟口號
: ("反狼師 不要再有下個房思琪" 這種超老掉牙的文體也許不要再用了...)
: 要有一個統一的符號讓大家能夠辨識(例如白衫軍運動的白衫)
: 然後跟家屬商量一個比較好的掉念的方式,
: 除此之外還可以跟其他公益團體聯合壯大聲勢(例如勵馨)
: 以上大概就是我的想法。
: 希望能聚集到更多的聲音讓台灣進步,打倒騙炮狼師。
現在並不是沒有任何法律手段可以制裁狼師。
主因是時間過久,相關事證追查困難,
如果還有受害者說 對方逍遙法外
我建議直接提告,因為這些都可以告,真的
重點還是社會經驗不足 不懂得保存證據 告也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