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你在網路上想告網友,你怎麼知道這個網友是誰呢?
除非這個網友是智障白痴,把自己真實個資放上網,讓你一看就知道
否則檢察官接到你提告訴,向法院申請調取票時,
法院看到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的案子,最重本刑都是三年以下的,
依據通保法都不得簽發調取票,就直接駁回了,
就算檢警硬幹,沒有調取票仍然去調取嫌犯資料,
將來上法院,也會因為違法取得證據,而不具證據能力,
也就是檢警在做白工啦
這些幹補教業的好歹也是唸過書的,怎麼這種簡單常識都不懂咧,
騙小蘿莉上床幹免費,果然不用唸太多書,有8+9的水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