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開吉了!這位老師宣戰「誹謗我的 不用逃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7-05-05 19:02:12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開吉了!這位老師宣戰「誹謗我的 不用逃了」
: 高雄市議員蕭永達曾表示,陳星任教的連鎖補習班有「一群狼」未曝光;而有網友便逕行
: 推測狼群有誰、甚至指名道名,其中一位被波及的教師吳笛忍不住了!
: 吳笛在臉書「本人吳志忠(吳笛老師),已經正式委託律師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 提出加重誹謗之告訴程序。告訴對象:於Ptt八卦版、黑特南一中、黑特南女等網路媒體P
: o文、轉貼、推文等涉及誹謗本人之所有行為。相關事證本人皆已蒐証完畢,不用逃了。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翻攝自吳志忠臉書
: 翻攝自吳志忠臉書
: 物理老師吳笛不滿聲譽受損,宣布要提告。翻攝自吳志忠臉書
: 蘋果日報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05/1112179/
笑了 八卦版又要開始逃難潮了嗎
就跟你們說不要隨便挑釁補教名師
他們興訟沒再怕的, 因為補教業黑函超多, 大家都告來告去
如果C師已經沒收入, 告鄉民應該也是他下個動作
爽 工讀生要被殲滅了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6-05-05 19:02:00
阿是有幾個去講吳笛的?
作者: ptta (ptta)   2017-05-05 19:03:00
.
作者: devil527 (Elroy欸洛衣)   2017-05-05 19:03:00
聽說主任也要開工大吉了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5 19:03:00
怎樣啦 怕更多房思琪出面嚇成這樣吧
作者: johnnyline   2017-05-05 19:03:00
有相當程度理由令當事人作出結論而非出於惡意,不論其是否為真者不罰?大法官釋憲內容?
作者: backpackertw (初行背包客)   2017-05-05 19:05:00
五樓自己貼的推文自己看不懂嗎
作者: johnnyline   2017-05-05 19:06:00
靠你來解釋囉,本人法律不太好
作者: backpackertw (初行背包客)   2017-05-05 19:07:00
相當程度理由,你想想這次鄉民哪裡有不會是“我聽說吧”哈哈
作者: Boss1983 (No Name)   2017-05-05 19:08:00
逃三小
作者: shinki5566 (企鵝)   2017-05-05 19:11:00
我是沒看到有人罵他的啦 最多就質疑 質疑可以吉???
作者: max5 (就是影)   2017-05-05 19:12:00
沒打算逃喔!慢慢吉吧~
作者: shinki5566 (企鵝)   2017-05-05 19:13:00
今天鄉民沒在提是因為議員認證說他不是狼不論怎麼說這次事件導致實名制+學歷證明立法成功的話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7-05-05 19:15:00
到底哪幾篇啊
作者: johnnyline   2017-05-05 19:15:00
柯文哲也聽未經查證說郭董還不是沒事
作者: shinki5566 (企鵝)   2017-05-05 19:15:00
也算鄉民的一大勝利啦 因為國稅局要出動惹實名制+學歷證明會讓很多補習班想拿刀宰了陳星尤其是學校老師跳出來教的家庭補習班
作者: trygone (trygone)   2017-05-05 19:23:00
之前不是誰在那邊喊不會吉不會吉的
作者: shinki5566 (企鵝)   2017-05-05 19:40:00
之前沒人喊不會吉吧 都是鼓勵他吉議員耶 沒搞錯吧倒楣的不是補教名師 是補教名師下線出來賺外快的老師
作者: wingsofcomet (ilovewingscomet)   2017-05-05 19:45:00
這麼多篇 到底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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