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生和老師以外的世界
婚外情、老少配、火車便當、自願賣淫...等等社會事件的新聞
就可以知道感情的世界不是單調或簡單
各式各樣的人都有
回到學生和老師
師生戀成功的也有、失敗的也有
社會接受度也到了等學生畢業就可以的界線
也不是師生戀就一定是犯罪行為
師生戀也是感情世界各式各樣的人都有,裡面的一環而已
今天這個作家自殺了,自殺的原因是憂鬱症
憂鬱症的原因是單純的情傷,還是法律罪犯的受害者?
這是目前要釐清的
畢竟如果只是單純的情傷,那這位受情傷所苦的作家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情傷自殺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我們只是被她的美麗、才華、和文字所煽動了
如果是罪犯,或者是法律所規範不及的罪犯
那我們當然要探究真理並且補破網
這是司法和立法可以快速動作的部份
但如果最後是老師的道德問題,起了不肖的心思、起心動念
在16歲孩子面前戀愛、交往,到合意性交的過程
在外觀形式和一般社會上的情感無異的包裝下
做了始亂終棄的行為
我們能說這只是學生單純的情傷嗎?
這是從一開始就被利用了的傷害事件
而法律是沒法制裁這種情傷犯的
唯二和社會上的情傷事件不同的
就是老師職權和16歲天真無邪兩點
就像洪仲丘案
緊閉室、不能帶手機、退伍前都要服從軍令
這些拆開來看都是合理的法律或規定
但被不肖的人使用了,並造成了最悲慘的結果
最後發現制裁這些不肖人的軍法官也是不肖的人
在民間強大力量下才促成了地方法院審判軍人
我們能說緊閉室、不能帶手機、退伍前都要服從軍令,這些規定都是錯的嗎?
當然不能因嚥廢食、本末倒置,而忘了找尋事件的根源。
所以一個16歲的孩子,他們有戀愛、交往,和法律上合意性交的權利
只是16歲的天真無邪,被不肖的人利用了
我們不能說16歲的孩子擁有這些權利是錯的
也不能說這是給他們太大的權利,和年紀太大的對象交往,在法律上是錯的
(雖然大部分的人忙著升學,沒空談戀愛甚至不想談)
而是要思索,我們如何鋪好社會網
給這些還沒進入社會的孩子們
免於不肖人士利用他們的天真和對社會的沒經驗(因就學而被迫於無經驗)
侵犯他們的感情和身體
同時又要保障這些孩子們戀愛交往和合意性交的權利
這才是比較大的工程和複雜的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