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nma (ライフ☆ライン)》之銘言:
: ※ 引述《lalbj (破梗了)》之銘言:
: : 這句話,只對了一半,因為能減少房思琪,你卻無法減少李國華
: : 法律是為了喝止犯罪,並逞罰犯罪之人
: : 但他是不可能消失犯罪的,也就是說,這類的事情會層出不窮
: : 更重要的是這件事情根本沒有犯罪
: : 如果是剛剛新聞報導,強拍裸照,威脅,那不用說,完全是另一件事情
: : 那叫做強姦,不是誘姦
: : 要怎麼防止房思琪事件再度發生?
: : 要教導好下一代正確的性愛跟愛情價值觀
: : 我之前說過12歲之後男女都會開始性成熟
: : 事實上在個體化差異之下,有些人更早就有性能力了
: : 到底要怎麼樣判斷一個人,思想,跟身體成不成熟?
: : 上面還有文章說要,法定成熟要改道20歲
: : 到底憑甚麼認定別人幾歲成熟?
: : 再者難道幹砲還要限制年齡?真的不要自己幹不到,或是沒被幹過
: : 就去用年齡來阻止別人幹砲,多少人國中高中就幹砲,現在也是自己的老公老婆
: : 不需要把性愛這件事情妖魔化,更應該要把這件事情正常化
: : 學會拒絕,學會保護自己,這些都遠比光用法規或是道德枷鎖,來的實際
: : 為什麼要講這些貌似題文不符的論點?
: : 因為這件事情是誘姦
: : 誘姦,誘姦,誘姦
: : 引誘,並且姦
: : 白話的意思,就是我騙妳給我幹(男女有可能互換,女性也可能誘姦男性)
: : 不是強姦,不是強姦,不是強姦
: : 老師不是公私立學校的老師,能夠用權力來威脅(強姦,強制性交)
: : 而是你自己繳錢,請他教學的補習班
: : PTT一堆同理魔人,拿洪案來對比這件事情,根本笑話
: : (本肥當一年正常兵,並且洪案全家5人上街,父親還扭傷腳)
: : 今天如果是一個自願役,發生洪案這件事情
: : 妳看看與論會怎麼說?活該,死好,國軍不易外,有人強迫你當兵嗎之類的
: : 所以妳看出差異嗎?今天如果能夠確定是補習班老師強姦,那不用討論了
: : 重點是一直強調誘姦
: : 引誘,不就代表,妳其實是有喜歡對方的某個要件,才讓妳去他家
: : 或是跟她上車嗎?不管用飽讀詩書,或是動人外表,金錢利誘等
: : 都是出於自願不是嗎?今天一個帥哥,約妳出去,妳不也因為對方帥,而接受?
: : 只要對方沒有拿槍拿刀,用其他的方式脅迫妳,妳都有自主決定權吧?
: : 這邊不是要檢討受害者,妳為什麼不拒絕
: : 而是,受害者是不是在某個時間點上,判斷錯誤
: : 導致最後發現,結果與當初預期的不同,才會衍伸出後續的其他問題?講白話
: : 房思琪一開始喜歡跟欣賞亦或是其他原因,後來不存在了
: : 而她認為她她出賣了她的身體,但對方沒有給她相對能接受的誘因了
: : 才開始一連串的後續事件
: : 今天一個帥哥出來騙砲,也算是誘姦
: : 今天一個主管,出來騙剛進社會的小女生,也算是誘姦
: : 今天一個大老闆,出來騙秘書(一堆阿),也算是誘姦
: : 今天一個美女,露出兩顆奶(仙人跳),也算誘姦
: : 只要沒拿刀沒拿槍,都不算是強姦對吧?
: : 那請問誘姦到底違反甚麼法律?
: 房思琪第一次失身是被騙到小房間
: 然後被騙脫衣服
: 老師問了一句可以吧
: 房思琪也沒有馬上回絕
: 結果老師等不及就插入
: 如果今天是肥宅
: 光是約房思琪一起吃個飯就被報警了吧
: : 回到最後的那句,不要在有下個房思琪
: : 無論年齡老幼(老的也會被騙阿),無分男女
: : 都應該對性行為跟愛情有正確的觀念
: : 該保護自己就要補護自己
: : 這個局,這個房間,這個車,這個包包,這個手機
: : 我要不要接受,接受之後會發生甚麼事情
: : 自己本來就應該先了解好,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 : 社會法律只能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底限
: : 而沒有辦法保護妳做任何決定
: : 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說得很好
: 我認為要避免類似的問題發生
: 可以往兩個方面改善
: 一是加強教育孩子滿16歲後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未滿16歲有法律保障)
: 不管對方是誰,都不應該隨便跟他單獨同處一室
: 二是教導孩子要或不要必須明確表達,真的覺得不舒服應果斷提告
: 像房思琪第一次被誘姦了
: 她的反應不是趕快採證提告
: 而是一堆腦內小劇場,覺得是不是如果我也愛上老師就不會那麼痛苦
: 然後還真的愛上了,最後很享受打砲,還覺得自己騎乘位把老師搖到射很有成就感
: 連新書發表會都說
: 這不是誘姦或強姦的故事,也不是控訴或憤怒,而是有愛的故事
: 雖然最後又補充說
: 但如果你讀完發現沒有誘姦或強姦,你一定是裝聾作啞
: 我的老天鵝啊
: 你希望法律幫你討公道,就是要明確控訴啊
: 你自己都說沒有要控訴了,那法律要怎麼幫你?
: 強姦是告訴乃論罪
: 你自己都說沒要提告,然後偷偷眨眼說: 你應該知道我其實是要告的?
: 那法官只能給你一個黑人問號了
: 喔對了
: 我從案發到現在都還沒收到工資喔
: 老師記得把工讀薪水匯到我戶頭
這我知道
剛跟四大會計事務所的朋友吃飯
結果他說他高中在x華補習班就有聽說了
陳他一開始是想吃他同學
結果差點被吃到前 有被玩過的學姐警告那學妹才讓陳沒得逞
這是20幾年前發生的事
也就是陳這垃圾從30或是更早就開始想辦法幹他未成年的學生了
幹到陳生小孩 女兒還當完學生長大成年了 這畜生還在幹他未成年學生
這不是畜生是啥?
再次重申 不管林是不是母豬 陳作這種事我都覺得是畜生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