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大陸為中國本來就是違法的
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由此可見把對岸叫大陸本來就是我們官方的用語
蔡英文身為國家元首對外發言卻擅自把對岸叫做中國是怎樣
不尊重法律想亂搞嗎?
不過不意外
人家都想要把最高法院法官變成官派
直接把收伸入司法
會有此舉也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