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晚下班去北部某科技公司面試
原本很期待轉職,但想起不合理的公司條款上寫
一 未做滿一個月不給薪
二 責任制不給加班費
三 到部未滿一年無特休
老闆談了一堆,說你學歷不錯,也表示這領域人才少
請他開薪資他卻說等,你做半個月在依情況給薪 ? ? ?
說你有相關經驗也懂技術流程,不會給22k 23k那麼低啦
我們公司不會完全按照勞基法
我問為何做不滿一個月不給薪,說要帶人教育培養一個人
還不知何時對公司有貢獻,都沒跟他收錢了,當個老闆連
請員工用人的風險都不敢擔,難怪長期刊登徵人
昨天那幾位工程師到8點還沒走,禮拜五下班不就該是快快
樂樂準備休假嗎,有其他慣的老闆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