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迷思,以為臺灣的法律多麼保障被性侵者
但事實上吉了不一定能勝訴,勝訴了對方也不一定被判重刑
你先看看本版這篇文章吧
[閒聊] 插入-吉了狼師會怎樣案例分享
#1P3SlHW_ (Gossiping)
法院傳票一來,就算學生考期中考也必須請假出庭,
每次開庭,都得在庭上反覆說出令人不想回憶的情節
這還是有錄影證據的案子
再看看馮滬祥性侵菲傭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53677
馮滬祥被控2004年1月23日下午,趁妻兒不在家,在住處性侵菲傭,一審至更二審皆
依強制性交判有罪,菲傭更三審翻供,改口因馮妻不尊重她,才挾怨報復,未遭性侵,
更三、更四審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以違反經驗法則發回更審,更五、更六審又改判
有罪,最高法院去年10月駁回上訴,馮遭判3年4月定讞。
這官司從2004年打到2016年才定讞,一般人能忍受這麼長時間的官司?
好不容易勝訴,對方也只判了3年4個月,3個月就保外就醫出來了
花了12年得到這種結果,你能接受?
到底哪來的信心,覺得告上法庭、告到底不和解,就能得到公義?
第一天知道臺灣的司法這麼強大能保護受性侵的人?
錯!這些加害者有權有勢,欺凌弱小,又有錢可以聘請組律師團
一般老百姓哪有時間精力和他們鬥?
※ 引述《LJer (jason)》之銘言:
: 最近的事件吵得沸沸揚揚
: 讓我想到之前也有個新聞
: 一個女生也是被性騷還是性侵
: 結果他父母竟然和解然後就這樣算了
: 結果那個女生後來偶遇那個色狼就崩潰了
: 為什麼會有父母會把這件事這麼輕易算了
: 我知道有些人可能是不想面對
: 想要讓事情就這麼過去
: 但我覺得這算是女生本身不想去面對
: 或觸碰這個傷口
: 但身為父母怎麼可以輕易放過那種人
: 如果是我想砍他的心都有了
: 怎麼可能願意放過他
: 以前聽過講座
: 很多輔導這類案件的
: 說不僅是被害人 連被害人的父母親戚都有種息事寧人的態度
: 這種古老的觀念
: 怎麼還會傳承到現在?
: 若是各位生了個女兒 知道她被性侵或騷擾或是誘姦
: 會甘心就這樣過去嗎?
: 我就算告不成他我也要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