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拿書辦案是不是史上最大笑話?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07 13:48:52
※ 引述《abcgo (真冷的冬天)》之銘言:
: 還好吧
: 小說至少有文字
: 但是拿個烏盆辦案
: 就傳唱千年.........
: 5000千年傳統 就是兩套標準永遠適用
: 題外話 話說一堆人說會被吉 誹謗
: 但是 大法官釋字509號
: 就闡明 有相關的證據資料,而確信其為真的
: (代表事後就算證明不實)
: 不能以誹謗罪想繩 ,也就是要判無罪
: 一堆工讀生 做了白工
: 好難賺啊
對啊,
這樣問題就回到:小說到底算不算證據?
或是:為什麼會認為小說是證據?
即使小說出版數月後當事人才自縊,
即使她在訪談中曾援引小說的定義——虛構的長篇散文,
即使她曾說
http://i.imgur.com/NdmL2zg.jpg
但還是有人認為這是死諫,
肆意把小說內容和現實連連看。
夫人不言,其言必中。那些口口聲聲說人家最少也有道德瑕疵的,請直面自己的道德瑕疵。
對了再說我是工讀生的,請付我薪水。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07 13:49:00
小說要變成出師表惹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5-07 13:50:00
這是香蕉ㄇ 王國紀元是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07 13:51:00
我是工讀生啊 但我找不到人請款 0.0
作者: badboy821022 (我想吃鰻魚飯)   2017-05-07 13:56:00
在此通知陳興老師,3日內沒入款將發起聯合罷工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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