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go (真冷的冬天)》之銘言:
: 還好吧
: 小說至少有文字
: 但是拿個烏盆辦案
: 就傳唱千年.........
: 5000千年傳統 就是兩套標準永遠適用
: 題外話 話說一堆人說會被吉 誹謗
: 但是 大法官釋字509號
: 就闡明 有相關的證據資料,而確信其為真的
: (代表事後就算證明不實)
: 不能以誹謗罪想繩 ,也就是要判無罪
: 一堆工讀生 做了白工
: 好難賺啊
對啊,
這樣問題就回到:小說到底算不算證據?
或是:為什麼會認為小說是證據?
即使小說出版數月後當事人才自縊,
即使她在訪談中曾援引小說的定義——虛構的長篇散文,
即使她曾說
http://i.imgur.com/NdmL2zg.jpg
但還是有人認為這是死諫,
肆意把小說內容和現實連連看。
夫人不言,其言必中。那些口口聲聲說人家最少也有道德瑕疵的,請直面自己的道德瑕疵。
對了再說我是工讀生的,請付我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