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reee (阿三哥)
2017-05-07 21:22:32http://news.tvbs.com.tw/life/725497
小心!捷運站內禁商業行為「面交」恐罰款
2017/05/07 12:06 TVBS 記者 藍于洺 / 攝影 洪榮斌 報導
https://youtu.be/FC69Xs6cdgc
網路拍賣,為了確保權益,常常會見面交易,最常約在捷運站,但要小心觸法,捷運局表
示,依照大眾捷運法,只要在捷運站內有商業行為,依法最高可以開罰7500元,面交如果
有金錢商品交換,就視同買賣行為成立,抓到就會開罰,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帶著貨品約買方交易,網路買賣約面交,最常約捷運站,但若在站內交易小心被罰款。
網路賣家Raymondsu:「網路上沒有見過面,可能會約在捷運站,告訴他我穿什麼衣服也
比較認,如果有這樣的情況(禁止買賣),可能以後的地點就會約在便利商店。
根據大眾捷運法,只要在站內有商業行為,依照規定就會開罰,面交若有金錢商品交換,
視為買賣行為,照樣開罰,捷運表示,目的是維護旅客權益,商業行為一概禁止,違者最
高可罰款7500。
捷運局新聞課長凌啟堯:「未經許可的商業行為,這個部分是可以依法行政,如果說有商
業行為在系統裡面的話,最高可以處到7500元的罰緩。」
站內禁止面交,律師表示,若捷運要開罰,也必須舉證出實際證據,否則難以判定是買賣
行為,為避免爭議可約在站外,或者其他大型目標建議,否則約面交付款這錢沒給到,就
先繳給了捷運。
作者:
Zuleta 2016-05-07 21:22:00_交
作者:
QBey (Q貝)
2016-05-07 21:22:00口呢
作者:
ev331 2017-05-07 21:23:00? why not?
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17-05-07 21:23:00恐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5-07 21:23:00那捷運站裏頭的小賣店是怎樣?
「目的是維護旅客權益」← 這跟旅客權益有什麼關係?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7-05-07 21:24:00因為捷運站交易完大家就各自回家比較方便吧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07 21:24:00交付商品是商業行為 那一律禁止攜帶物品搭捷運阿
作者:
jho52106 (牽著手以為就能走到最後)
2017-05-07 21:24:00"站內"沒有商店吧 商店都是在站外
作者: degneva (a7x) 2017-05-07 21:24:00
面交聽起來技術含量很高 用臉到底怎麼弄出來?
作者:
leilo (Lei)
2017-05-07 21:24:00這太難判了 只要說是朋友你也只能把人趕走而已
所以如果約面交罰的是買家還是賣家.查了下法規似乎沒寫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7-05-07 21:25:00就要走一段路到出口~很不方便
作者:
yoyodio (廢材毋需多言)
2017-05-07 21:25:00垃圾政府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07 21:25:00悠遊卡儲值也是商業行為阿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5-07 21:27:00買捷運車票算商業行為嗎?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7-05-07 21:28:00蠻無聊的這個......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7-05-07 21:28:00大眾捷運法幾乎是惡法了,捷運公司說怎麼訂就怎麼罰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7-05-07 21:28:00
請自帶刷卡機
作者:
BMOI (默海)
2017-05-07 21:29:00怕是 是有人A坐到B站 不出站 跟人面交 再坐回A 出站
作者:
vin850411 (BlackBear)
2017-05-07 21:30:00圓山捷運站的"站內"有商店欸
作者:
BMOI (默海)
2017-05-07 21:30:00所以 乖乖 刷票 出站就沒事啊……
作者:
lu760423 (腦袋爛掉了)
2017-05-07 21:31:00所以不能在捷運站裡面開手機下單了
作者:
MurMur 2017-05-07 21:31:00多管閒事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7-05-07 21:32:00捷運一天賺人多少?大器一點好嗎?
作者:
flac (老獅子)
2017-05-07 21:32:00捷運站內買票不是商業行為?
作者:
hosen (didi)
2017-05-07 21:33:00就是捷運裡面的 商業行為 是要經過授權,付權利金的
作者: GAtely 2017-05-07 21:33:00
遲早會修吧
作者:
hosen (didi)
2017-05-07 21:34:00不是你想在裡面可以隨便買賣
作者:
lien ( )
2017-05-07 21:34:00攤販進站兜售又不是面交 推文是在搞笑嗎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7-05-07 21:35:00水唷,還好我都用蝦皮店到店
作者:
white07 (白色七號)
2017-05-07 21:35:00白痴擾民
XDDDD 這樣鄉民跟朋友坐捷運 朋友:我多買一盒這個
捷運白痴規範-禁面交、親子車廂、孕婦胸章 樓下補充
作者: vjr964040 (渢) 2017-05-07 21:37:00
維護旅客權益還是北捷權益要不要說清楚ww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7-05-07 21:37:00
「未經許可」,這條就避免有人在站內擺攤或賣愛心筆吧,面交根本抓不到啦
作者:
SIROMa9 (職業:詐欺師)
2017-05-07 21:44:00入口發傳單不罰 罰面交 科科
回L大 同意面交 到時小販被抓就說自己是面交而且之前捷運有說 面交不要太誇張 基本上不會開罰
我公然販售 就硬凹 我正好和很多人面交就和禁止喝水一樣 開放喝水 就會有一堆人喝飲料然後硬凹 裡面裝的是水
朋友A:欸,等等去50嵐幫我買飲料朋友B:(上捷運)A 妳的飲料 60元朋友A:(遞錢)謝啦~~警察:違法交易 罰款6000謝謝朋友A,B:黑人問號?政府還是吃屎比較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