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反對的點我是不知道
就我在目前在美國的經驗,台灣重機上國道根本不適合
美國高速公路雖然都很快,標準65mile/hr(104km/hr)
幾乎都開到80mile/hr(128km/hr)
大家不太會變道,如果車不多也會預留足夠的車距
有人要插進來大都會讓
而且上高速公路的重機聲音超大聲
他騎過來都知道在哪,而且都騎內線道
加州機車鑽車縫也是合法的歐
所以開車都要小心機車,不過因為不會有人亂變道
這個心理壓力就小很多了
台灣一堆人插來插去,瘋狂變道
想讓的人到最後都不爽讓了
加上機車開內線道又超大聲還可鑽車縫
汽車跟機車就只剩你死我活的問題了
台灣除非改變社會習慣,重機不要上高速公路比較好
※ 引述《DaDadergeege (Kyle)》之銘言:
: 有些回文反對的論點很好笑
: 多數民意反對就是反對
: 這個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 找一下國中公民老師吧
: 摔車肇事責任算誰的?
: 怎麼一樣的事件在平面道路、快速道路可以釐清
: 上了國道就不行了
: 異世界?
: 比較有道理的鑽車跟安全性問題
: 這真的值得討論 國外民情不同我也同意
: 但是確實也有值得參考的地方
: 以美國來講 可以鑽車是因為
: 重機騎士自願冒風雨和危險性 禮讓是美德
: 而且換個角度想 塞車的時候
: 你看到一台重機在前面有縫不鑽
: 到時候又要靠北了
: 確實是因為美國開車騎車禮讓的文化做的很徹底
: 才能讓重機上國道沒有後顧之憂
: 但是不是在安全性問題
: 高速公路這東西本身就是以性命風險交換時間的設施
: 這是一種默認的交易 大家也都沒意見
: 既然如此 為什麼有一樣穩定度 性能
: 而且願意冒著血流成河風險的騎士不能上國道呢?
: 你說會危害其他駕駛人?
: 平面道路上多少不是重機的危險駕駛
: 要解決安全性問題應該是要從教育、考照做起
: 都上路了才要想辦法用限制的方式管理風險
: 從根本上就是一個有問題的方法
: 說到底
: 把重機歸類在汽車或機車都是不對的
: 他有汽車的性能 機車的危險
: 為什麼硬要把他做歸類呢?
: 他就是重機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