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7-05-08 12:57:02良心建議不要付 反正房子在她名下
債權關係也轉移到他身上
如果她不去付 自然就會被法院拍賣
這時你有機會用低價撿回來
銀行還不夠怎麼辦:扣薪1/3、強制執行、拍賣其他動產、扣押存款
到時前女友就會像"魚"一樣游出來了
屆時可以從包月制變成按次按小時計費的了
選我正解
※ 引述《newpasta (pasta)》之銘言:
: 假如 我是說假如
: 聽了女友的塞奶 一時衝動買了間房 房貸30年
: 之後隔了一年又一個不小心分手了
: 這樣剩下29年還需要還嗎?
: 還是可以轉手賣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