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ckit (suck)
2017-05-08 13:06:59※ 引述《popy8789 (面對它)》之銘言:
: 良心建議不要付 反正房子在她名下
: 債權關係也轉移到他身上
: 如果她不去付 自然就會被法院拍賣
: 這時你有機會用低價撿回來
: 銀行還不夠怎麼辦:扣薪1/3、強制執行、拍賣其他動產、扣押存款
: 到時前女友就會像"魚"一樣游出來了
: 屆時可以從包月制變成按次按小時計費的了
: 選我正解
所有權跟債權是分開的
搞笑?
: ※ 引述《newpasta (pasta)》之銘言:
: : 假如 我是說假如
: : 聽了女友的塞奶 一時衝動買了間房 房貸30年
: : 之後隔了一年又一個不小心分手了
: : 這樣剩下29年還需要還嗎?
: : 還是可以轉手賣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