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休息日加班可不付加班費 蔣萬安:剝削勞

作者: 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   2017-05-08 14:37:32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休息日加班可不付加班費 蔣萬安:剝削勞工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一例一休上路近半年,仍有許多爭議。勞動部日前針對休息日
加班相關條文提出函釋,明訂休息日加班若要換補休,應由勞資雙方約定。立委蔣萬安批
評,函釋違背修法精神、有為母法,而且勞資不對等,這樣的勞資雙方協商,只會讓勞工
受到雙重剝削。
立委蔣萬安上午在立院質詢勞動部長林美珠時指出,日前勞動部提出休息日加班的相關函
釋,讓「加班換補休」交由勞資雙方協商,恐讓勞工受到剝削。在這樣的函釋之下,如果
有一個雇主與勞工約定,休息日上班1小時換補休1小時,而且1年沒有休完的話,就視同
放棄。這樣的狀況在這份函釋的說明之下竟是合法。
蔣萬安說,勞資雙方本來就是不對等,雇主可能透過各種明示、暗示或其他手段,強迫勞
工同意放棄加班費,換成補休,而且勞動部又讓勞資雙方可以協議補休期限,超過期限視
同放棄。對勞工而言拿不到加班費又拿不到補休,根本是雙重剝削,甚至喪失修法時「以
量制價」的美意,並有逾越母法之疑。
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休息日出勤是例外狀況,勞資雙方應明確約定權利義務,公權力並
不宜介入。她並表示,換補休或領加班費是勞工的權利,雇主不能片面要求,否則就違反
勞基法相關規定,所以不可能會發生這樣的現象。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勞工若在協商時覺得換補假的條件划不來
,可以不同意,雇主就須依法給付加班費。若事後仍發生勞資爭議,舉證責任在僱主,需
證明勞工同意換補假而不領加班費。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60523
5.備註:
勞工的敵人-資進黨
勞工的朋友-國民黨
作者: Herrington (⊙o⊙)   2017-05-08 14:38:00
淦 下次不投國民黨不行!
作者: tantamount (ta)   2017-05-08 14:38:00
反DPP常客stone99都承認七天假是KMT砍的了
作者: jab (Jab 滉)   2017-05-08 14:38:00
蔣有沒有問過同黨立委啊XDD
作者: keither1009 (肥宅)   2017-05-08 14:38:00
今天的IP在泰國,請問你跟軍武版哪位元老很熟?
作者: nakibasara   2017-05-08 14:38:00
萬安是KMT未來希望
作者: Silent (邊緣魯宅)   2017-05-08 14:38:00
勞工的敵人-資進黨 ; 財團的貴人-國敏黨
作者: shengyeh (shengyeh)   2017-05-08 14:39:00
推樓上 哈哈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5-08 14:39:00
http://imgur.com/IgKYVef 麻煩自己先了解修法過程可以嗎自己後知後覺,然後說別人故意不講,拼命腦補,真可憐不是講了kmt先砍,dpp恢復,恢復後dpp又自己砍,先去了解立法過程再來說好嗎?謝謝
作者: preisner (ppp)   2017-05-08 14:41:00
嗯! 是蔣公子的御用黨工呢!
作者: zin0083 (十里寒霜雪)   2017-05-08 14:42:00
原來部長覺得違反勞基法的事情就不可能會發生...
作者: jiunyee (點點)   2017-05-08 14:42:00
"拿不到加班費又拿不到補休" 這個該做的應該是檢舉..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7-05-08 14:47:00
垃圾DPP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5-08 14:51:00
蔣萬安拿KMT的勞基法來解釋...真強者,偉哉KMTer
作者: tantamount (ta)   2017-05-08 14:51:00
這ID天天帶KMT風向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5-08 14:53:00
tantamount被發現不了解修法過程 https://goo.gl/L3euda馬上就跳到其他地方護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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